47歲男旅客藏$3.8萬未完稅香煙囚8星期 海關:即使初犯亦可判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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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7歲抵港男旅客昨日(9日)在羅湖管制站入境,遭海關截查,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9,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8萬元,應課稅值約3萬元。該名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1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星期及罰款1,800元。
海關表示,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