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打擊搵快錢罪案 拘26人涉盜竊及處理贓物 涉77案值$40萬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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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人員根據情報及經深入調查後,4月14日至27日展開代號「急漩」大型拘捕行動,打擊店舖盜竊及其他相關「搵快錢」罪案。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7男9女(19至76歲),涉嫌「盜竊」及「處理贓物」等。其中13名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其餘被捕人則已獲准保釋候查。調查顯示,被捕人與77宗盜竊及相關案件有關,失物總值超過40萬元。

據了解,被捕人當中10男5女為本地人,另外7男4女來自越南、泰國、印度、尼泊爾及巴基斯坦,其中3人持香港身份證,其餘持行街紙。其中一案為警方於4月25日召開記者會交代,涉及兩名印度賊人牽涉17宗針對露宿者的盜竊案;另一案為警方在4月16日開記者會交代、涉及5名越南人在多間無印良品(MUJI)盜竊逾400件衣物的案件。

4月25日警方記者會,交代油尖警區內17宗針對露宿者盜竊案。(陳浩然攝)

警方重申,打擊「搵快錢」罪案為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盜竊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另外,若市民購買、處理或接收盜竊贓物,亦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4條處理贜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4月16日警方記者會,交代多宗針對無印良品(MUJI)的盜竊案。(蔡正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