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搗柴灣工廈私煙倉拘7人 檢逾$1700萬水路走私貨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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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總區重案組昨日(4月30日)上午在在柴灣一工廈單位,搗破一個私煙儲存及分銷倉庫,檢市值約1,785萬元的私煙,相信是經水路走私到港後,重新包裝成一般貨物分銷,疑寄往海外高煙稅地區圖利。

行動中,警方在單位內拘捕7人,涉嫌「管有或處理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當中5名非華裔男女另涉「違反逗留條件」。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水警總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調查。

行動中,人員突擊搜查柴灣一工廈單位,並在該單位內檢獲約357萬支懷疑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785萬元,應課稅總值約1,180萬元,另檢獲一部相信用作儲存及分銷走私香煙的貨車。調查顯示,該批私煙經水路走私入港後,被轉運至工業大廈儲存,再由犯罪集團重新包裝成一般貨物分銷。

人員亦發現部分私煙貼有寄往海外的郵遞標籤,懷疑該集團可能將私煙轉運其他至高煙稅地區圖利。

警方拘捕單位內2名本地男子、3名非華裔男子及2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7至66歲,涉嫌「管有或處理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被捕;該5名非華裔男女亦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據悉,全部非華裔被捕人為印尼籍,4人持「行街紙」, 1人持護照抵港。

警方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另外,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同樣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