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砵蘭街冚淫竇拘控62歲男管理人 檢記帳簿、避孕套及毛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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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日(13日)下午在區內,展開代號「搜鷁」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砵蘭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在單位內檢獲記帳簿、避孕套和毛巾等證物。

行動中,人員於該單位內拘捕一名姓陳(62歲)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將於6月3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人員在該單位內檢獲一些證物,包括記帳簿、避孕套和毛巾等。(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守法,嚴格遵守相關規例;並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各項非法活動。

行動中,人員於該單位內以涉嫌「管理賣淫場所」拘捕一名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