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指12歲女童整爛韆鞦 誘騙到公園殘廁非禮 警查天眼拘色狼

撰文:翁鈺輝
出版:更新:

大角咀櫻桃街公園一名12歲女童,遭中年漢騙到殘廁非禮。上周六(18日)該女童於公園耍樂時,被一名陌生男子指控她破壞公園韆鞦,要求她到管理處解釋。途中男子露出狼相,將女童帶到殘廁非禮,女童忍辱近數分鐘,成功逃去及報警。警方經調查後,至昨(22日)拘捕涉案56歲姓蘇男子,警方調查後相信他不認識受害女童,懷疑於街上隨機找目標犯案。呼籲家長及其小朋友,如果遭遇上述類似事件,立即與警方聯絡。

+1

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9隊案件主管譚嘉豪督察,今(23日)早上交代案情指,警方於昨日(22日)拘捕一名56歲姓蘇本地男子,他涉嫌於上周六(18日)在大角咀櫻桃街公園非禮一名女童。警方於上周六接獲報案指,一名12歲女童於櫻桃街公園遊玩時,突然有一名男子接近她,並稱女童破壞公園內一個韆鞦,要求她到管理處解釋事件。

當時女童相信該男子的說話,隨對方離開。之後,該男子竟然將女童帶到公園一個殘廁,並將門鎖上,對女童上下其手,摸女童的手及腳部數分鐘,女童之後逃離公園及報警求助。警方接報經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影片,警方於昨晨11時許於旺角彌敦道一賓館內,以涉嫌非禮拘捕涉案的56歲男子,他報稱無業,他現正被扣查。

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9隊案件主管譚嘉豪督察,今(23日)早上交代案情。(翁鈺輝攝)

據警方調查所知,被捕男子與受害女童並不認識,相信他在街上找目標隨機犯案。警方呼籲任何市民或其小朋友,如果遭遇任何上述類似事件,應該立即與警方聯絡,電話為3661 8716。譚嘉豪表示,根據本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猥褻侵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今日(23日)中午,記者重返大角咀櫻桃街公園視察,公園內中午時間比較少人流,而發生非禮案件的公園殘廁,位於公園的中心位置。帶小朋友到公園的家長王女士表示,平時有與小朋友講,不要胡亂跟陌生人走,如果發生事情要通知家長,她稱平時不見上址有可疑人出沒,會提醒小朋友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