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推往來港澳有效期3年多次商務簽注 試行技術移民制度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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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廣東省政府公佈《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下稱《政策措施》),表示要大力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
《施政措施》提出,將試行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人員按需辦理往來港澳有效期3年的多次商務簽注,鼓勵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承擔省科技計劃項目,此外,還將在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試技術移民制度。

廣東將採取多項措施吸引技術人才。圖為深圳科技園上班的人群。(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這份《政策措施》編號為「粵府〔2019〕1號」,即廣東省政府2019年「一號文」,一共覆蓋12方面。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被列為第一條,強調要構建更加靈活高效的粵港澳科技合作機制,啟動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共建重大創新平台和成果轉化基地,共同開展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以及,圍繞創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完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共建機制,協同落實國家戰略佈局和支持政策,建設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省市在建設規劃、用地審批、資金安排、人才政策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援。

同時,《政策措施》還提出,廣東將試行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人員按需辦理往來港澳有效期3年的多次商務簽注,企業商務簽注備案不受納稅額限制;允許持優粵卡A卡的港澳和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辦1副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輛牌證。減輕在粵工作的港澳人才和外籍高層次人才內地工資薪金所得稅稅負,珠三角九市可按內地與境外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

《政策措施》還重點強調「鼓勵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承擔省科技計劃項目」,將其專門列為一個方面,強調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向港澳開放,支持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牽頭或獨立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

與此同時,《政策措施》還強調廣東要「推進創新人才高地建設」。這其中,廣東提出該省將率先實施更優人才永久居留政策,在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試技術移民制度,縮短外籍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審批期限。

(21世紀經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