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職務違法並受賄犯罪 河北原副省長李謙被雙開

撰文:蘇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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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北省原副省長李謙違紀違法一案作出處罰,決定給予李謙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李謙在落馬前兩天,還參加了河北專題民主生活會。(河北新聞聯播截圖)

通報顯示,李謙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安排並參加超標準公務接待;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甘於被「圍獵」,在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建設項目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生活腐化,搞錢色交易。

經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謙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河北省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資料顯示,李謙生於1960年3月,一直在河北省任職。早期在家鄉石家莊工作,歷任石家莊市原郊區區長,新樂市委書記,原郊區區委書記,裕華區委書記等職。

2001年,李謙調至保定市,從此在保定工作長達10年,先後任保定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2009年出任保定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次年任市長。

2012年,李謙調任衡水市委書記,主政衡水4年多。2017年,李謙升任河北省副省長。

2019年8月27日,李謙被宣布落馬。

一段時間以來,中共反腐力度持續加強。

值得關注的是,在落馬的前兩天,李謙還參加了河北省政府黨組召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並做了發言。

隨着李謙被查,十八大後河北省被查省部級已達8人,另外7人分別是: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河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長梁濱,河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景春華,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

除此之外,李謙也是近年來被查的第二個衡水市委書記,景春華曾於2006年至2008年任衡水市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