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宿孕婦失撫養權沉淪毒海 美國為濫藥父母提供親子宿舍

撰文:陳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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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壞」媽媽一個機會

記者那天探望阿美,一位懷胎十月臨盆在即的準媽媽。連月來有不同的人來安慰她,有人跟她說:「只要戒毒,社署便會把孩子還給你。」;亦有社工跟她說:「放心吧,我可以替你爭取撫養權。」阿美沒有把話聽在心上,她本來就活在複雜的世界,她知道實情是怎樣。

「唉,你咪算好囉!嗰個時喺公園自己生㗎咋,邊有咁多社工嚟幫我!」睡在她身旁的年輕女人說。那個女人有三個孩子,長女讀幼稚園,寄養在兒童之家;另外兩個年幼的孩子,在嬰孩未有認知能力的時間,已被社署安排領養,「被逼簽署一份文件放棄撫養權。」她戒毒五年,失去孩子後,又再沉淪毒海。

阿美心裏顫抖。她憶起一位濫藥女友人。當年女友人在監獄中,她每周到兒童之家接友人的女兒出來,帶到監獄探望其母。後來,換了另一位社工跟進,社工多番指寄養家庭不容許女孩接觸她及母親,女孩認定母親把她棄之不顧,關係破裂;行為也變得反叛,被寄養家庭投訴。

寄養孩子易成下一代吸毒者

根據基督教家庭服務一份倡議研究指,孩童寄養不同家庭,難以建立穩定的關係和依附感,長大後也再成為下一代的吸毒者。

讓我們反思的是,《兒童保護令》保障兒童的同時,能否剝奪一段親子關係?我們不是要美化濫藥的父母,而是在孩子與母親之間,有沒有雙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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