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精神錯亂意願不明 荷蘭醫生助失智婦安樂死獲判無罪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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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不欲生」是尋求安樂死病人的最真實寫照。所謂「寧化飛灰,不作浮塵」,與其困於病床日復日等待死亡降臨忍受痛苦,有人選擇痛快結束呼吸和心跳回歸大地。不過,背後的道德爭論一直此起彼落。
荷蘭一名醫生失智病人執行安樂死,不過由於病人神智不清,對安樂死的意願態度反覆,醫生被指未有提供應有的照顧,未完全釐清病人的意願。法院最終裁定醫生無罪。

安樂死:2001年4月10日,荷蘭上議院通過安樂死法律,示威者於海牙的政府建築物外聚集。(美聯社)

意願未明 死前曾反抗

案情指,74歲的老婦於死前一年修改生前遺囑,表明如需入住療養院,而且當她認為是合適的時候,就請醫生執行安樂死。不過入住療養院後,老婦似乎改變主意,對安樂死表達混亂的意願。被問到是否想結束生命時,老婦多次說:「但不是現在,現在仍不算太差!」

醫生和老婦家人密切溝通後,最終決定於2016年春季進行安樂死。期刊《醫學倫理雜誌》(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刊出的報告提到,醫生於病人的咖啡加入鎮靜劑,注射期間,病人作出反抗,要由身旁的親人制伏。報告形容,個案反映「無數道德問題」。

安樂死:2018年4月,年屆104歲的澳洲科學家古多爾(David Goodall)遠赴瑞士接受安樂死,安詳結束一生。(Getty Images)

首宗刑事檢控 冀釐清灰色地帶

荷蘭之後調查個案,並首次對涉及安樂死的醫生進行刑事起訴。檢察官指控醫生未有按照法律提供應有的照顧,未完全釐清病人的意願。控方雖然要求法官作出有罪判決,但亦表明,期望透過刑事起訴釐清安樂死法律的灰色地帶,而非懲罰醫生,認為被告的動機並無過失。

海牙區域法院最終裁定醫生無罪。法官認為,病人當時嚴重精神錯亂,醫療紀錄和證人證供也反映病人連鏡內自己的倒影也認不出來。根據病人的精神狀況,醫生毋須驗證病人對安樂死的意願。

安樂死:海牙區域法院作出裁判,認為醫生無罪。全球有五個國家容許安樂死,當中只有荷蘭和比利時容許精神病患者接受安樂死。(美聯社)

精神錯亂成安樂死最大障礙?

荷蘭是極少數容許安樂死的國家。根據法律,病人如作出經過考慮和自願的決定,而且痛苦是絕望地「無法忍受」,便能進行安樂死。病人可以預先以書面形式,要求於未來特定時間進行安樂死,並列明安樂死的條件。醫生執行前亦應咨詢最少一名獨立醫生的意見。

問題在於,精神錯亂的患者根本無法明確表達自己的意願。2017年,有報告提出,愈來愈多癡呆症患者於荷蘭接受安樂死。逾200名醫生隨後聯署,反對接受病人預先要求安樂死。

荷蘭皇家醫學協會(Royal Dutch Medical Association)會長希曼(Rene Heman)認為,作為醫生最重要決定的是病人所受的痛苦是否無法忍受,亦要確保病人沒有改變主意。他表示,協會正制定指引,讓醫生了解如何處理精神嚴重錯亂患者的安樂死要求。

伊拉斯謨大學(Erasmus University)倫理學副教授Suzanne van de Vathorst表示,讓精神嚴重錯亂患者進行安樂死,為醫生帶來相當沉重的責任。她說:「面對眼前有生命的人,卻並未意識到在接受安樂死,這是很困難的事情,不能迫使醫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