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鉤沉|磨刀霍霍向「野狗」:澳洲土著如何遭殖民者大屠戮

撰文:塗柏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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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底曝光的至少23起澳洲軍人殘殺阿富汗平民之暴行,導致包含兒童在內的39人死亡。儘管此暴行招來諸多抨擊,但部分澳這大利亞人意圖將該舉動淡化為戰爭狂熱般的錯誤而已,卡塔爾《半島電視台》便直言不諱地抨擊這根本是根本是「包含澳洲人在內的西方人,持續緊握著種族幻想以為自己在阿富汗打一場『良善戰爭』(Good War)」,揭破了歐美與澳洲俱想回避的種族主義醜惡。

此等殘殺案讓人想起澳洲殖民史中最先受害的土著民族,他們的苦難自白人登陸那天以後便沒斷過。對澳洲土著來說,起碼受到白人殖民者的肉體迫害、土地與財產迫害、以及文化與精神迫害等三重折磨。首先,面對具有生產工具與武器優勢、同時又帶來眾多未知病菌的白人,已至少在澳洲居住達五萬年以上的土著根本毫無抵抗能力。

自從1770年英國船長庫克(James Cook,1728─1779年)登陸澳洲以後,陸續湧來的白人殖民者便造成當地土著民族的苦難,令受盡白人疾病與武器威脅的土著幾乎瀕臨滅絕。(Getty)

土著們原本以為可以與白人和睦共處,沒料到白人帶來的天花、水痘、白喉、梅毒等疾病大肆摧殘部落人口。光是1790年的天花大流行,就致使原本有25萬人之數的澳洲東南部土著,僅剩約12萬多人倖存。但更具毀滅性的是殖民者根深蒂固的種族敵意,令土著根本不被當成人類看待。這從白人殖民者們咒罵缺乏私有財產觀念、不時踏入農場「竊取」牲畜與農作物的土著是「強盜」、「野狗」等詞彙可見一斑。此外,殖民者們為了搶奪水源、土地、勞力甚至解決性需求,不時明刀明槍地殺害與擄掠土著人口,這都嚴重衝擊澳洲土著的生存。

例如在1833或1834年,波特蘭海灣(Portland Bay)的「說服之地」(Convincing Ground)爆發殖民者為搶奪捕鯨場而屠戮貢地傑馬若人(Gunditjmara)的兇案,起碼有200名土著慘遭殺害,只有兩人倖免於難。1846年,兩名白人殖民者咬定土著「偷走」羊隻,竟前往杜拉利溪上游(Dourallie Creek)的敦蓋提(Djangadi)族部落中槍殺了60人,死者中不乏婦孺,顯見殖民者的兇殘。

這幅1852年所繪的《騎警與黑人》(Mounted police and blacks)版畫,記述1838年1月英國騎警於澳洲新南威爾士州殘殺土著的慘案,是為「滑鐵盧溪大屠殺」(Waterloo Creek massacre),當時可能有50名土著橫遭屠戮。(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還有1859年在新南威爾士州,一名白人綁架土著婦女,被婦女所處的部落報復殺死,結果白人殖民者竟以此為藉口殺戮了至少400名土著,是為「醫院溪大屠殺」(Hospital Creek Massacre)。1928年,牛牧場幫手弗雷德(Fred Brooks)因拐帶土著婦女而遭殺死,發現其屍體的白人警察遂組織起報復性的大屠殺,起碼殺戮了200名瓦爾皮瑞人(Warlpiri),是為「科尼斯頓大屠殺」(Coniston massacre)。諷刺的是,率領這回屠殺的警員默里(William George Murray,1884─1975年)不但未受到任何究責,還擁有一個讓土著們怎麼樣也笑不出來的職銜:「土著保護者」(Protector of Aborigines)。

至於最慘絕人寰的悲劇,當屬塔斯馬尼亞人(Tasmanians)的滅絕。自從1803年英國開始往時稱范迪門之地(Van Diemen's Land)的塔斯馬尼亞島流放罪犯以後,塔斯馬尼亞人便開始被系統性地驅趕捕殺,以及被疾病奪去性命。雪上加霜的是,擔任該島總督的喬治亞瑟(George Arthur,1784─1854年)竟以一名成人5英鎊、孩童2英鎊的價碼,獎勵殖民者掠殺土著。接著在1830年,喬治亞瑟派遣約2,200人,組成超過300公里廣的「黑線」(Black Line),開始掃蕩殺害能找到的塔斯馬尼亞人,媒體甚至還反控塔斯馬尼亞人是騷擾白人的「侵略者」,在輿論上聲援這起有計劃的屠殺,導致塔斯馬尼亞人僅剩約數百人存活。

1869年,最後一名塔斯馬尼亞男性威廉連恩(William Lanne)死於霍亂;1876年最後一名塔斯馬尼亞女性、同時也是威廉之妻的楚格尼尼(Truganini)也因病死去,死後其屍骨還被英國皇家塔斯馬尼亞學會(Royal Society of Tasmania)挖掘出來解剖展覽,根本不得安寧。就這樣,原本人口可能滿萬的塔斯馬尼亞人,在短短73年內被侵害至絕種,其語言與文化幾無傳承下來,實是人類文化的慘重損失。而創造「種族滅絕」(Genocide)一詞的波蘭猶太裔律師萊姆金(Raphael Lemkin,1900─1959年),便將塔斯馬尼亞人的悲劇列入種族滅絕的典型案例之一,可見其滅亡多麼怵目驚心。

除此之外,殖民者還以下毒、追逐獵殺、或慫恿土著鬥毆作為娛樂。這種種的屠戮,導致澳洲土著從18世紀末的30萬之譜、減少到1944年的71,895人,減少比例超過四分之三,其中多達24,881人是白人與土著的混血。而且這些屠戮慘劇,在後世學者的爬梳中被證實,多半是政府有意、授意且指揮發起的行動,絕非少數民間白人的個別行徑。

但教人氣憤的是,如此鮮血淋漓的歷史,仍有抱持種族偏見的人士企圖否定。例如早期白人將土著的瀕危歸因於上帝的旨意,抑或根據社會達爾文思想蔑稱土著是「註定滅絕的種族」,絲毫未反省正是因自身的槍炮與疾病才殺死了土著,否則生活在澳洲五萬多年的土著怎會在數百年內遽然鋭減至瀕危?

即使在20世紀,仍有少數學者聲稱澳洲土著的減少與塔斯馬尼亞人的滅亡,是因為他們本來就走向衰亡,故絕不能把「善良」的白人殖民者看為兇手。連澳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都曾於2020年6月脱口說出「澳洲沒有奴隸制」,結果招來強烈抨擊。這些說詞,既美化了澳洲殖民者的建國史,也合理化了白人基於奪取土地與女性的動機殺死土著的舉措,從而豁免對今日殘存土著有任何道德與物質上的賠償責任,亦在精神上樹立「白澳」的種族大纛,可謂十分殘忍。

儘管在20世紀中期澳洲開始反思迫害土著的錯誤過去,但直到1967年才正式廢止拒絕統計土著在全澳人口之內的憲法第127條,恢復了自土著身上剝奪走的公民權,更遲至2008年才由時任總理陸克文(Kevin Michael Rudd)正式向土著道歉。但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於2017年特意指責,允許州政府禁止特定種族選舉眾議員的澳洲憲法第25條、以及允許眾議院針對特定種族立法的憲法第51條第26項仍在施行,這「本身引起了種族歧視問題」。

最關鍵的是,迄今澳洲政府仍未就數百年來殺害與同化土著之事,正式向受害者後代作出實質性賠償。澳洲媒體亦坦承「系統性種族主義」仍是阻撓土著提升地位的主因,這都造成土著的自殺率、失業率與犯罪率遠遠高於白人。因此,倘如仍有人想輕描淡寫地帶過澳洲殘害土著與發展中國家人民的罪行,不妨去問問這些受害者:會否同意將這群高倡「民主自由」口號的人們稱為帶來文明與和平的使者?相信歷史已給了非常有力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