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外省籍受難者」隱沒不見 台灣應超越族群衝突論

撰文:張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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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台灣二二八事件74周年,事件受難者遺族於當地時間4月8日在台北市「二二八國家紀念館」舉行追思會和座談,包括二二八事件「密裁」(秘密處決)受難者廖進平、王添燈、徐徵的遺族,以及着有《究竟二二八》的台灣史研究者張若彤都出席了這場活動,他們呼籲各界重視二二八事件中的「外省籍受難者」,給予其應得的國家賠償,才能搬開「阻礙台灣族羣和諧的大石頭」。

台灣「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前館長廖繼斌表示,外省受難者是二二八事件中缺失的拼圖。(張智琦/多維新聞)

台灣「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前館長廖繼斌、台灣史研究者張若彤共同在會上做了專題報告,講題為《促進族羣和諧的關鍵一步──讓我們一同關心二二八事件中那些「無辜的外省籍受難者」》。他們指出,二二八事件爆發時因民眾動亂,有一些「無辜的外省籍受難者」遭到民眾牽連打死,但這些人因為不是台灣政府公權力所侵害的對象,不符合二二八事件賠償規定,多年來遺族申請賠償都被駁回,呼籲台灣政府加以處理,納入賠償。

廖繼斌説,台灣對二二八事件的認識少了「最後一塊拼圖」,亦即受難者除了本省人,也有外省人,不應該缺少對後者的賠償。他直言,「這是阻礙族羣和諧的大石頭」,呼籲台灣「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促轉會」)和政府搬開這個大石,讓外省籍受難者得到賠償。

台灣史研究者張若彤表示,二二八事件當時許多外省人遭到民眾打殺,台灣政府卻未予賠償,應該用《國賠法》處理。(張智琦/多維新聞)

張若彤表示,二二八是「一個悲劇被擴大的結果」,當時許多外省人和保護外省人的人都被不明就裡的民眾攻擊、打殺,但因為加害者是民間人士,台灣政府決議不做賠償。他指出,其實台灣《國家賠償法》有規定「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而使人民自由和權利受損害時,國家應予賠償,而二二八事件中台灣政府同樣怠忽職守、未能保護無辜外省民眾,應該回歸《國賠法》處理。

這場活動主辦者為受難者廖進平、王添燈、徐徵遺族,廖進平和王添燈都是二二八事件遭國民黨政府殺害的本省籍受難者,徐徵則是外省籍受難教師。某種程度上,這樣的訴求呈現出「跨越省籍」的關懷,也肯認二二八事件的複雜性,不流於台灣主流論述將二二八事件一面倒地説成是「外省人/中國人」迫害「台灣人」的悲劇。

不過,台灣這類聚焦二二八事件時遭民眾攻擊的「外省受難者」的論述,其實也反映這些年來藍綠對抗的背景。面對民進黨年年操作二二八議題,將其詮釋為「台灣人的悲情」和「反國民黨」的利器,藍營支持者和外省民眾從過去的「啞巴吃黃蓮」,埋怨馬英九帶頭道歉,到現在越來越不願隱忍,湧現越來越多論述和著作否定二二八當時民眾反抗的正當性,例如強調該事件是「皇民造反」、「暴民攻擊外省人」等等,以此合理化當時國民黨政府的鎮壓。

問題在於,要了解二二八事件的全貌,還是應該回歸當時的歷史背景和政經脈絡,亦即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的統治過於貪污腐敗、民不聊生,才會因為台北一起查緝私煙事件點燃全台民眾的烽火,因此不宜只聚焦於不同省籍民眾之間的衝突。

台灣社會真正要撫平二二八的歷史傷痛,走向「族羣和諧」,或許最好的方式就是超越本省人和外省人的「族羣衝突論」,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場思考。如同王添燈當時提出「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的主張,他在日據時期積極投身台灣文化協會等抗日組織,對抗殖民壓迫;在光復後擔任台灣省議會參議員,亦強烈批判行政長官公署腐敗、公務人員貪污,挺身對抗國民黨政府,他這種「始終反抗壓迫」的精神,或許是二二八事件留給今人的最重要啓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