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洋人二等官」積習未改? 寧波美籍外教姦殺案觸發群情洶湧

撰文:孫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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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工程學院一名非裔美國人外教,因為涉嫌姦殺一名23歲中國女學生而引起公憤,雖然當地警方已有明確表態:「將嚴格規範執法,確保辦成鐵案」,但還是難抑中國網絡上民怨沸騰,而這背後反映的是在華外籍人員擁有「超國民待遇」的普遍性不滿。

某種意義上講,網民反感和憤怒的不僅僅是因為涉嫌姦殺女學生「外國人」,更是對外國人在中國擁有的「特權」和「超國民待遇」不滿,他們更擔憂殘忍姦殺中國女學生的施害外教,得不到應有的懲處,比如會不會根據中國法律被判處死刑。這種擔憂,在外籍人士獲得警方優待的新聞屢見不鮮之後,已十分具有普遍性。

中國網絡上,有這樣一句俚語:「一等洋人二等官,三等少民四等漢」。從歷史來説,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政府為吸引外資來華投資,對外商投資企業、外資企業和外籍人士,在稅收、土地使用、行政審批等各方面,提供便利和優惠。這種讓利行為在上世紀90年代達到高峯。雖然自1994年起,中政府逐步在稅收領域統一外資、內資待遇。但部分人仍然認為中國政府在司法、政治、經濟等方面對外籍人員的讓利、照顧並未停止。

寧波工程學院黑人外教殺人事件,遇害學生家長維權。(微博@魯國平先生)

2020年2月27日,中國司法部就《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公開徵求意見,在中國網絡引發討論和爭議,就因為條款可能會存在一些操作空間——即便已經比美國、日本、歐盟或是世界上許多大國嚴格太多,但還是引發中國民眾的羣起討伐聲浪,司法部官方微博甚至不得不關閉了評論。

特別是在微博上,針對該新聞的熱搜下面幾乎都是反對聲音。中國民眾之所以反對,很大程度上是反對外國人來中國擁有的一些特權,即外國人可能所獲得的超國民待遇,害怕《條例》又一次為外國人士大開「特權」之門。

2020年4月1日,廣州一家醫院內的一名確診尼日利亞籍男子,不配合治療並將護士咬傷事件引發輿論發酵,對外籍人員的管控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在中國社交媒體上掀起民粹情緒,其中不乏種族歧視和排斥的聲音。許多網絡留言跟進斥責非洲黑人素行不良,「不是吸毒就是犯罪小偷」、「如果廣州疫情因此爆發,完全不感到意外」。

具體到司法層面,中國司法體制在處理涉外案件,依據中國外交原則——「外事無小事」,涉外案件無小案。因此日常生活中,司法機關對涉外案件包括外籍人士犯罪案件時,亦有「不會管、不想管、不敢管」——「三不管」的處理狀態。「外事無小事」的原則在此被錯誤地使用。具體案件中,不乏從輕處理外籍人士,直接損害本國公民的合法權益案例發生。

寧波工程學院外教殘殺女學生手段殘忍,案情細節曝光(點擊瀏覽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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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近年來中國頻繁出現類似福州市的非洲留學生騎電動車載客被交警攔下,在推搡交警之後被福州交警從輕處分;南京地鐵執法人員「選擇性執法」,只罰中國人不罰外國人;還有,此前有很多外國人在中國丟失自行車,丟失錢包被迅速找到和追回的案例,而中國人則很難獲得這樣待遇。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一名外國人通過支付平台誤轉賬給他人,通過警方介入,很短時間內追回的錢款,而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中國人身上則是另一番景象——一中國公民通過支付平台誤轉賬給陌生人9萬元,公安機關、法院不予立案,平台方面則強調協商聯繫退回,遭各方推諉之下,損失錢款無法追討。同樣的遭遇,不同的待遇,不同的結果。

這讓很多中國人開始詬病,已經進入新時代中國,給予「外國人」的超國民待遇何時休?超國民待遇,指一國政府給予外籍人士或特定人士、以及外資機構超過國民待遇的特權,常被認為是對本國公民的一種逆向歧視。有分析指出,一個國家的崛起和現代化,任何超國民待遇現象的存在,都將與之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