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懲治網絡暴力邁出關鍵一步

撰文: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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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布起草的《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意見稿總計20條,且開宗明義——為依法有效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活動,有效維護公民人格權益和正常網絡秩序。此舉所依據的,是現行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

具體到徵求意見稿,第2條至第7條列明瞭各種情形的適用法律,包含誹謗罪、侮辱罪、侵犯公民個人訊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拒不履行訊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以及行政處罰。比如第2條寫道,「在訊息網絡上製造、散布謠言,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

緊隨適用法律之後的,便是從重處罰的五種情形,包括: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實施的;組織「水軍」「打手」實施的;編造「涉性」話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利用「深度合成」技術發布違法或者不良訊息,違背公序良俗、倫理道德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的。

北京時間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布起草的《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眾號截圖)

針對網暴一直以來存在的立案、取證和定損方面的巨大困難,該徵求意見稿也呈明瞭具體訴訟程序以及法律救濟,並列明瞭「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應提起公訴的五種情形,包括: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隨意以普通公眾為侵害對象,相關訊息在網絡上大範圍傳播,引發大量低俗、惡意評論,嚴重破壞網絡秩序,影響公眾安全感的;侮辱、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多次散布誹謗、侮辱訊息,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大量散布誹謗、侮辱訊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情形。

在該徵求意見稿公布前不久,中國內地發生一起輿論普遍關注的與網絡暴力有關的事件,武漢某小學一名一年級的小學生在校內被老師撞傷致死後,孩子的母親6月2日夜在小區內墜樓身亡。據與死者親近的人士透露,網絡上大量的惡意攻擊對其造成一定影響。隨後當地警方對此展開調查,目前尚未公布相關調查結果。不過,在警方調查結果出爐前,多個發布惡意言論的賬號已被平台禁言,其中有的賬號被永久禁言。

事實上,在這起悲劇前,圍繞網絡暴力已經發生了很多類似的悲劇——河北邢台17歲男孩劉學州因不堪忍受網絡暴力而選擇輕生;華東師範大學研究生鄭靈華因染了「粉色頭髮」遭遇網暴,最終因抑鬱症離世;曾開着拖拉機到西藏自駕的旅行博主「管管」因不堪忍受網暴喝農藥自殺;香港天水圍18歲女孩因無法忍受來自內地網民的霸凌而不幸墜樓……

河北邢台17歲男孩劉學州因不堪忍受網絡暴力而選擇輕生。(微博@劉學州a)

據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在2022年6月發布的《網絡暴力現象治理報告》顯示,社會公眾人物遭受的網絡暴力最為嚴重,佔比54%;普通大眾佔比30%。

面對洶湧的網絡暴力,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TCL創始人、董事長李東生提議出台《反網絡暴力法》,很快成為熱搜話題,這也是他第三次提出相關建議,2021年他建議加大網絡誹謗的治理和懲罰力度,2022年建議國家針對網絡暴力專門立法。

李東生說,出台《反網絡暴力法》是治理網絡暴力的良方,當前在法律層面對於網絡暴力缺乏精確定義,以及明確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釋,尤其缺乏反網絡暴力的專項法律條款作為指引,這導致在實際訴訟過程中,法官裁判規則無法統一,自由裁量權較大。此外,治理網絡暴力還存在違法行為和主體認定難、違法證據取證難、治理周期長的問題。網絡暴力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需要逐步從運動式整治轉向常態化治理。

對此李東生建議:一是儘快出台《反網絡暴力法》,從法律層面明確界定網絡暴力的定義和範疇,以具體化的法律條文指導司法實踐;二是構建網暴技術識別模型,持續強化監督發現保護機制,建立快速舉報通道,從源頭上加強對網暴當事人的保護,同時降低取證難度;三是建立網絡暴力黑名單機制與監察執法體系,將涉及網暴行為的個人或機構列入黑名單,對其採取更長處罰期的限流、禁言、關閉賬號等處理措施。

兩會前後,百度、B站、新浪微博、小紅書等平台集中發布了防網暴指南手冊,從風險提示、一鍵防護、私信保護、舉報投訴等多個維度,幫助網民快速有效防範網暴侵害。(網絡圖片)

李東生提案後不久,國務院新聞辦對外發布《新時代的中國網絡法治建設》白皮書,這也是中國自1994年接入網絡以來圍繞網絡法治建設發布的首份白皮書。在該白皮書的「營造清朗網絡空間」部分,也有談及網絡暴力問題,具體來說,「聚焦網絡淫穢色情、虛假訊息、網絡暴力、算法濫用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持續開展『淨網』、『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對傳播各類違法違規訊息的網站平台,採取約談、責令改正、警告、暫停訊息更新、罰款等多種措施」,「督促網站平台履行主題責任,依法依約對用戶發布的訊息進行管理,建立網絡訊息安全投訴、舉報機制」。

緊隨其後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針對網絡暴力的問題,網信辦網絡法治局局長李長喜坦言,「現有的法律法規仍存在針對性不強、銜接不暢、效力不高等問題,制度實施效果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的差距。」今次三部門聯合公開圍繞懲治網絡暴力征求意見,無疑邁出了治理網暴的關鍵一步,也是及時回應民眾期待的切實舉措。

不過,反網暴是一項系統工程,法律只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比如針對「國企高管牽手異性逛街」一事,《北京日報》6月8日發表評論提醒人們:在無數「吃瓜」言論中,有人對女子衣着外貌評頭論足,言辭中滿是黃色羞辱;有人深扒其個人訊息,還鼓動加群肆意傳播照片;網傳視頻上的同款連衣裙也被挖了出來,買家秀下種種評論不堪入目……更令人瞠目的是,「免職裙」「多巴胺情侶裝」等詞條莫名其妙被拱上熱搜,一時間,諸如「減肥變名媛」「領導眼光好」等三觀稀碎的言論充斥熱門廣場。這究竟是抓現行的網絡反腐,還是無意識的網暴狂歡?

「國企高管牽手異性逛街」一事引發關注。(微博影片截圖)

該文同時寫道,「無論是明面上的辱罵,還是拐着彎的嘲諷,某種程度上都已形成了一種變相網暴。此外,侵犯隱私等行為更涉嫌違法,這一點並不因對象是誰而改變。」在武漢母親墜亡事件中,我們可能是網暴的譴責者,可面對「國企高管牽手異性逛街」,我們又很容易成為網暴的參與者,不自覺成為吃瓜群眾。就此來看,懲治網絡暴力,三部門的最新舉措只是邁出了關鍵一步,後續整個社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