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程師洗澡後無穿內衣褲!遭男友人性侵得逞 淫男刑事民事皆輸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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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女工程師遭性侵案。台中1名女工程師和數名友人外出飲酒後,與其他人前往其中1名男友人的住所留宿,洗澡後僅穿長袖上衣,沒穿內衣褲,準備在客房休息之際,1名男友人趁房門沒有鎖好之際,入房向她性侵得逞,受害人事後報警。刑事方面,法官判處被告入獄3年8個月,至於民事,法官裁定被告賠償75萬新台幣(約19萬港元)。
洗澡後沒穿內褲遭猥褻性侵
台媒於今年10月報道,案發於2022年9月,該名女工程師和謝姓的大學男同學等人一同出遊,當中包括1名姓吳男子,而女工程師並不認識他,雙方只是有共同朋友,才會一起到台中夜店飲酒。女工程師事後和吳男前往謝男位於彰化的住所留宿過夜,她洗澡後僅穿長袖上衣,沒有穿內衣褲,當進入客房準備休息時,吳男見到房門沒有鎖上,色心大起猥褻對方,甚至強制性交得逞。受害人遭性侵後情況有異,母親見狀追問,她才透露自己遭遇,繼而向吳男提出刑事和民事控告。
男被告刑事民事皆輸
刑事部分,法官裁定被告「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至於民事索償,法官認定男被告嚴重侵害受害人性自主人格權,判處賠償75萬新台幣(約19萬港元)精神慰撫金,但其餘請求不予准許,案件仍可上訴。
(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