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兒外拍遭下藥迷姦!嘴唇及下體有攝影師DNA 淫狼害她染性病
台灣發生模特兒遭迷姦性侵案。台北1名攝影師透過社交平台邀請擔任模特兒的女大生到花蓮外拍,當晚一起到當地1間民宿投宿,豈料攝影師被指利用模特兒服用安眠藥熟睡之際,潛入其房間將強力安眠藥「氟硝西泮」(常稱FM2)摻水餵入對方嘴裏,繼而性侵得逞,受害人事後體內被檢驗出FM2的代謝物,嘴唇和下體都有攝影師的DNA,她更因而染上性病,於是怒告淫狼。
民事法庭判處被告向受害人賠償40萬新台幣(約10萬港元),刑事方面,案件經過一審和二審後,被告仍然聲稱自己沒有下藥,但法官裁定被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8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下藥迷姦模特兒得逞
台媒於今年10月報道,案發於2022年4月,涉案王姓攝影師透過instagram,邀請1名任模特兒的女大生前往到花蓮外拍3日2夜,他們入住當地1間民宿,首晚平安無事。到了拍攝結束後的當天凌晨約3時,王男被指拉開相隔2間房間的拉門,然後潛入女大生房間,由於她早已服用安眠藥正在熟睡,王男用樽蓋裝上摻有強力安眠藥「氟硝西泮」(常稱FM2)粉末的礦泉水,倒入女大生的口裏,繼而撫摸其胸部及下體,最終性侵得逞。
嘴唇和下體都有被告DNA
受害人回復清醒後發覺身體情況有異,立即致電報警。警員接報到場,發現現場有1瓶含有FM2的礦泉水,受害人體內被檢驗出FM2的代謝物,嘴唇和下體都有王男的DNA。
男被告否認有下藥
案件進行一審,王男辯稱,意外發現可以拉開2間房間的中間拉門,見到原告年輕貌美,加上躺在床上沒有反應,所以一時興起下手性侵,但他否認下藥,辯稱原告不夠30分鐘就驚醒過來,和FM2藥效時間不符。
法官裁定罪成 入獄8年10個月
但受害人表示,當時在睡夢中,隱約感覺遭「不明物體」碰到嘴唇2次,口內被灌入1種「甜甜液體」,同時感覺到被人侵犯,但她陷入麻痺狀態,連雙眼都睜不開,根本無法反抗。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受害人遭受性侵前,確實遭被告餵服含有FM2的液體,被告明顯預謀犯罪,加上所用藥劑本身是第三級毒品,考慮到民事法庭判處被告賠償40萬新台幣(約10萬港元),裁定「藥劑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8年10個月。
案件二審 維持原判
被告不服上訴至花蓮高分院,堅稱自己沒有下藥,他更認為房間拉門沒有上鎖,2個房間不算獨立,不應因而加重刑罰,但法官沒有接納被告說法,先撤銷原判決,改判「侵入住宅以藥劑強制性交」罪成,但維持有期徒刑8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