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控丈夫帶小三回家愛愛4小時!人妻1原因無影相拍片 慘被判敗訴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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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姦都要有證據,無憑無據恐難令法官信服。台中1名人妻聲稱親眼見到丈夫和1名越南籍女子有婚外情,甚至將小三帶回家性交,相聚時間長達4小時。人妻聲稱「太愛丈夫」,所以心軟沒有拍照存證,如今心死提告,丈夫卻否認偷腥,反指妻子所說的小三根本就是「幽靈」。法官審視個案後,認為人妻沒有證據,難以判斷其口供屬實,所以判處她敗訴。

人妻聲稱見到丈夫和1名越南籍女子有婚外情,甚至將小三帶回家發生關係,長達4小時。(AI生成圖片)

丈夫形容妻子所稱的小三是「幽靈」

台媒於今年11月報道,案件在台中地院進行審理,人妻表示和丈夫結婚超過50年,夫妻長期一起打拚,豈料丈夫在2024年9月至10月期間有外遇,對象是1名越南籍女子,更帶對方回家發生性關係,歷時約4個小時,其後更相約到台東旅遊3天,丈夫晚上致電小三仍然保持聯繫。人妻稱無法接受,決向丈夫提告索償80萬新台幣(約20萬港元)。丈夫堅稱沒有小三,沒有晚上致電聊天的習慣,形容妻子所稱的小三是「幽靈」。

人妻聲稱,雖然當時自己親眼見到丈夫外遇,但她「太愛丈夫」,一時心軟沒有影相或拍片。而丈夫堅稱沒有小三,形容妻子所稱的女子是「幽靈」。(AI生成圖片)

妻子稱心軟無拍照

法官留意到人妻沒有提供其他證據,於是要求提供,人妻卻稱雖然親眼見到丈夫有外遇,但她「太愛丈夫」,一時心軟沒有影相或拍片,目前只有通話紀錄可以當作證據。法官認為,人妻未能提出足夠證據,無法認定被告是否侵害其配偶權,駁回人妻提告,但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