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插導尿管需照顧!遭同住男6次性侵1次猥褻 這樣做獲判緩刑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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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需要照顧,身邊親友理應在能力範圍內提供協助,但有人卻乘人之危伸出狼爪。台南1名女病人因罹病而需導尿管,日常行動不便,故接受男友人同住照顧,詎料遭對方多次性侵和猥褻。案件經法官審理後,裁定被告6項「強制性交」和1項「強制猥褻」罪名成立,由於雙方達成和解,所以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和男友人同住方便照顧
台媒於今年12月報道,受害人因健康問題而接受導尿管手術,在家中休養期間,需要其他人協助更換和清潔。女病人和男友人達成共識,2024年12月17日,搬入對方位於台南的住所,由男友人負責照顧。
前後6次強制性交和1次猥褻
在短短8天內,男友人3次和女病人強制性交,另有1次猥褻,受害人12月24日向社工求助,並因身體不適再度住院。2025年1月4日出院後,女病人返回自己租住單位,豈料男友人再度以照顧為名同住,從1月5日至11日,3次性侵女病人,直到1月12日凌晨,受害人報警,獸行才徹底曝光。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 緩刑5年
法官認為男被告罪行嚴重,但雙方達成和解,男被告更已支付賠償金,受害人表示原諒,裁定6項「強制性交」和1項「強制猥褻」罪名成立,但依法減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一旦再犯,法庭將會撤銷緩刑,被告需要立即服刑。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