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強姦智障女囚6年!人夫出獄性侵13歲智障小女友 囚X年打藤X下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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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發生智障兒童遭性侵案件。1名男子曾因性侵1名智障女子而被判囚6年,男子出獄後成為人夫仍不知悔改,在網上認識1名有特殊需要的13歲智障女童,雙方交往後,人夫在組屋樓梯口2次和「小女友」性交,最終被重判入獄12年和打藤12下。

34歲男被告羅斯扎拉尼(譯音)曾在2007年因強姦1名智障女子,被判坐牢6年。(AI生成圖片)

曾因強姦智障女被判坐牢6年

當地媒體於今年2月報道,34歲男被告羅斯扎拉尼(譯音)曾在2007年因強姦1名智障女子,被判坐牢6年。被告出獄後擔任送貨司機,並已結婚,但有人沒有沒取教訓,仍然趁機犯案。今次案件中的13歲受害人在小學讀書時,已被評估為有嚴重的讀寫障礙,在1間特殊教育學校讀書。

2次和「小女友」發生性行為

被告與受害人於2024年在instagram認識,開始透過文字訊息和視訊聊天,之後被告要求女童當其女友,女童隨即答應,他們以「親愛的」稱呼彼此。同年8月15日,在被告的要求下,女童答應見面,被告駕駛貨車前往西海岸通道和「小女友」會合。

其後被告帶同小女友到附近組屋,乘搭電梯到組屋12樓,2次在樓梯口發生性行為,完事後帶同「小女友」回到組屋底層,然後駕駛貨車離開,之後沒有再見面。

雖然被告認罪,但仍遭法官重判入獄12年和打藤12下。(AI生成圖片)

受害人智商屬於低水平

案發個多星期後,受害人向學校職員透露事件,校方知道後立即報警。被告於同年9月25日被捕。受害人案發後再次接受精神評估,結果顯示其智商屬於低水平,認知和適應社會等能力都是偏低。

入獄12年和打藤12下

被告被控2項相關罪名,檢控官批評被告再次挑選無法保護自己的受害人,沒有因曾被監禁而改過自新,被告持續性侵弱勢受害人,必須受到法庭嚴懲,雖然被告認罪,但仍遭法官重判入獄12年和打藤12下。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