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貪污5.26億元 青島政協原主席汲斌昌受審

撰文:孫聖然
出版:更新:

山東省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汲斌昌受賄一案,周四(16日)在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汲斌昌被指非法收受財物超過5.26億元人民幣,他當庭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無錫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2年,被告汲斌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工錄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26億多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汲斌昌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汲斌昌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