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主席談「再教育營」:將打擊暴恐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結合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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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再教育營」近期廣受國際輿論關注,繼新疆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早前修例,被外界視為將「再教育營」合法化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席雪克來提·紮克爾近日接受官媒《新華社》訪問時,介紹了「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的法律依據及具體培訓內容,大有為「再教育營」正名之意。

新疆政府設立「再教育營」,備受國際社會批評。(資料圖片)

對於被外界詬病為「再教育營」的新疆「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雪克來提·紮克爾在訪問中指出,新疆堅持「一手抓打擊、一手抓預防」,將打擊暴恐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結合,既嚴厲打擊少數嚴重暴力恐怖犯罪,又重視開展源頭治理,通過幫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團結教育挽救絕大多數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避免其成為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另一受害者和犧牲品。他重申新疆依法展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其目的就是要從根本上消除滋生恐怖主義、宗教極端主義的環境和土壤,將暴恐活動消除在未發之前。

學員屬「參與極端主義活動情節輕微人員」

雪克來提·紮克爾又提到,全國人大於2015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於2018年下發的《關於辦理恐怖活動和極端主義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及新疆所制定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均推進了中國反恐法治化的建設。

對於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情節輕微的人員,雪克來提·紮克爾指會依照上述法規,在寬大處理的同時,通過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機構向其提供免費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以此增強他們在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知識以及職業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從根本上抵禦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滲透。具體流程包括在明確約定培養目標、培養方式、結業標準、考核方式的前提下,由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機構與學員簽訂《培養協議》,通過「集中培訓、寄宿學習、實踐培養」等多種形式展開免費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並在學員考核達標後頒發結業證書。

新疆近期因為「再教育營」問題,引起外界輿論關注。(網絡圖片)

強化學習漢語、中國國情及法律

雪克來提·紮克爾指出,新疆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以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機構為載體,以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法律知識、學習職業技能和開展去極端化工作為主要內容,以實現就業為導向的教育培訓模式。在培訓過程中會,學員會從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到學習法律知識,再到學習職業技能的正向進階,當中會增強學員對中國歷史、文化、國情等認識的基礎,並會安排法律專家講授法律知識,以培養學員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等。雪克來提·紮克爾指很多學員表示此前受極端思想控制,從未參加過文藝、體育活動,透過營內的學習「沒想到在生活原本如此豐富多彩、有滋有味」。

對於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目前所取得的成果,雪克來提·紮克爾表示絕大多數學員都能深刻反省曾犯過錯,認清恐怖主義和宗教極端主義的本質和危害,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明顯增強。他又引述學員指:「以前完全不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也不懂法,犯了錯也不知道,但政府並沒有放棄我,積極挽救幫助我,讓我免費吃住、免費學習,我現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進步,一定珍惜這個機會,以後做一個對國家、社會有用的人。」

事實上,這並非新疆官方首次談及有關「再教育營」的問題。據新疆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在10月10日公告新修改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簡稱《條例》),當中就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設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等教育轉化機構和管理部門」,即日起實施。相對過往中方對於「再教育營」相對低調的態度,中方近期接二連三高調談及新疆「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的詳情,大有透過把「再教育營」的做法合法化、正名化,從而在處理維族問題上有法可依,達致「依法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