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信用體系】內地擬納入個税繳税表現 違規者將會被聯合懲戒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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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在週五(19日)發公告,就《關於加強個人所得税納税信用建設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表明要建立個人所得税納税信用管理機制,並要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換言之,內地的社會信用體系未來會把民眾在繳税方面的表現納入其中,未有按時繳税或逃税漏税等,在生活、就業等各方面都將面臨極大不便。

內地的社會信用體系未來會把民眾在繳税方面的表現納入其中。(視覺中國)

據文件顯示,當局此舉是要「加快推進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強化個人所得税納税信用協同共治,促進納税人依法誠信納税」。具體措施為建立個人所得税納税信用管理機制,包括全面實施個人所得税申報信用承諾制,納税人需對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諾;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税納税信用記錄,資料庫會與全國信用訊息共享平台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建立自然人失信行為認定機制,違背誠實信用原則者,税務部門會列為重點關注對象,並採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情節嚴重者更會被列為嚴重失信當事人。

另一方面,文件亦指要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一是對個人所得税守信納税人提供更多便利和機會,例如相關部門應提供更多服務便利,有綠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措施;其次就是對個人所得税嚴重失信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

文件亦有指出要加強訊息安全和權益維護,以及強化組織實施。

(國家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