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警方破傳銷案:24歲男子拒順從遭折磨致死 主犯判無期徒刑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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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雲南曲靖市一名24歲男子姚某某因遭傳銷組織折磨致死,引發社會震驚。案發後,曲靖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運用反傳銷信息系統與大數據研判,輾轉多省抓獲58名主要嫌疑人。周四(28日),麒麟警方公布案件偵破詳情,揭露該傳銷組織以虛假產品銷售為名,7年間實施90起犯罪活動。2022年9月,曲靖中院一審認定該組織為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梁某、陳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

2021年5月28日凌晨,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接到報警,24歲廣西陸川籍男子姚某某死亡。經調查,姚某某於2021年5月初被傳銷組織以旅遊等理由誘騙至曲靖市麒麟區,隨後被非法拘禁於出租房內。傳銷成員通過講課、聊天及體罰等方式逼迫姚某某加入組織,因其不配合,遭禁食、毆打及折磨,最終不幸身亡。

案發後,市、區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5·28」專案組,抽調刑偵、經偵、技偵、網安等部門精幹力量,依托「麒麟區反傳銷信息系統」與大數據分析技術,全面梳理涉案人員信息。專案組歷時兩個多月,輾轉廣西、廣東、福建及雲南等地,行程十餘萬公里,成功抓獲5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經查,該傳銷組織以銷售「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產品為幌子,實際無任何產品,通過五級架構(A級高級經理、B級業務經理、C級業務主任、D級業務代表、E級業務員)在麒麟區進行非法傳銷活動。組織以「家」為單位設犯罪窩點,由C級「家長」負責管理,D級「管家」協助日常事務。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案件作出終審裁定。(網上圖片)

傳銷成員以談戀愛、介紹工作或旅遊為借口,誘騙被害人至窩點,隨後扣押手機、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通過陪同起居、講課、監聽通話等方式限制人身自由。對不配合的被害人,則採取威脅、毆打等暴力手段,強迫其繳納2800元「購買產品」費用,甚至通過恐嚇直接騙取財物。

據警方介紹,該傳銷組織自2015年起盤踞曲靖,7年間共實施90起犯罪,包括19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70起非法拘禁案及1起故意傷害案。2021年9月30日,麒麟分局完成偵查,將案件移送麒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因案情重大,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提級管轄,並於2022年4月29日向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2年9月30日,曲靖中院一審判決,認定該組織為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梁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5萬元;首要分子陳某某因犯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亦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被告人李某某、劉某某等人被判處二十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2023年7月20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