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廣西桂林市委原書記周家斌涉受賄被公訴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四(20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桂林市委原書記周家斌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周家斌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周家斌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委常委、副市長,北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桂林市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周家斌出生於1964年9月,山東鄄城人,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副廳長,南寧市副市長,南寧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2011年,任北海市委副書記、市長,2015年轉任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2017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2021年2月,任桂林市委書記。2023年1月,他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繼續兼任桂林市委書記。
2024年12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周家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5年6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周家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周家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旅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交易;貪欲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家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周家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桂林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