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藥械通」政策首批落地5間醫院 未來擴至大灣區9市實施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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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居內地港人生活,「港澳藥械通」容許在大灣區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屬臨床急需、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及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儀器,政策試點工作已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完成,未來將正式拓展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實施。

「港澳藥械通」政策試點工作已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完成。(資料圖片)

8月27日,廣東省藥品監管局聯合廣東省衛健委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港澳藥械通」試點工作情況,以及該政策的主要配套制度文件以及正式擴展實施工作安排。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周紫霄表示,「港澳藥械通」政策試點工作建立了健全的管理機制,按照醫療機構申報、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審核和研究確定3個步驟組織實施遴選,審核確定5間首批內地指定醫療機構。除了港大深圳醫院,其餘4間分別為位於廣州的現代醫院(二級醫院)、和睦家醫院(二級醫院),中山的陳星海醫院,以及珠海的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

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是唯一獲批的港資眼科專科醫院。《南方都市報》報道,希瑪眼科此次申請引進多項港澳藥品及醫療器械,包括阿托品(Atropine)眼藥水。阿托品是現今公認的、有效防止近視加深的藥物,但由於內地尚未批准上市,致使低濃度阿托品眼藥水「一藥難求」,不少家長都需要到港澳買藥。隨着「港澳藥械通」政策落地,將為有需要用藥人士帶來便利,並更好配合內地加強青少年近視防控的政策。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蘇盛鋒表示,「港澳藥械通」政策試點以來,已審批臨床急需使用進口藥品9個、醫療器械2個,共惠及150名患者。其中,恩曲替尼(Entrectinib)、勞拉替尼(Lorlatinib)等目前全球較新的抗癌藥品,已通過「港澳藥械通」政策在港大深圳醫院臨床使用,為難治性、特定基因突變型癌症類型患者提供替代性的治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