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主播警示名單遭質疑資格何來 中演協 :自律懲戒不具強制性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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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以來,藝人吳亦凡、鄭爽及張哲瀚等均遭到官方封殺。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為防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繼續出鏡牟利,近日確定出第九批網絡表演(直播)行業主播「警示名單」,其中就包括以上三人。該會稱,各網絡音視頻平台及經紀機構會員企業不得為其提供各類網絡直播服務。
反腐劇《人民的名義》的製片人李學政近日在微博上公開質疑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布處罰的資格從何而來,不少網友也發出各種有關程序正義的疑問,引發爭論。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的負責人1日(周三)接受新華社採訪時稱,行業自律是有明確邊界的,自律懲戒不是行政處罰,不具備強制性。

其實李學政早於11月23日在微博發文質疑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的運作機制,他表示,只要涉及到處罰被處罰都應該有一套嚴格科學公平公正的程序要求,這個問題也必須得到有關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和認可。

不少網友也提出疑問,包括「警示名單」是如何生產的?申訴的過程是什麼?誰來受理?誰來監督?誰來評估?誰又來作最後定論等等。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的負責人1日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由網絡直播平台會員單位和網絡表演經紀機構會員單位本著自發、自願、自主的原則組成。分會會長聯席會、秘書處成員由全體會員選舉產生,由行業從業者兼任。

負責人稱,根據分會內部自律規範,警示名單由分會各會員單位提出,經分會內容審核專家評議和分會會長聯席會審議通過。警示名單在會員範圍內生效,由會員單位自行實施。

負責人指,自律懲戒不是行政處罰,不具備強制性。在直播行業,一個企業主體有權自主決定與哪個主播簽約、提供直播服務,會員單位共同決定對違法失德人員開展聯合抵制,也是企業主體自主的一種表現。公布警示名單、對違法失德人員進行聯合抵制有一整套列入、評議、審議、申訴、移除等程序,均由會員單位集體決策制定的行業自律規範規定。警示名單僅在會員範圍內生效,由會員單位自行實施。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同日又發聲明稱:「我會注意到部分網絡用戶近期不斷發布、傳播嚴重背離事實的不實言論,誤導公眾曲解協會工作,損害我會聲譽。如果有關人士認為我會工作違法違規,可以向我會的上級管理部門正是反映情況,或通過法律途徑提出主張。對於發布、傳播不實言論的行為,我會亦將堅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