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5周年|重溫鄧小平與香港的那些事

撰文:趙觀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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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鄧小平創造性提出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解決台灣和香港問題的構想。

1982年9月24日上午,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福建廳會見戴卓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他在聽到戴卓爾夫人說中國必須遵守有關香港問題的三個條約後嚴肅地說:「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現在時機已經成熟,應該明確肯定:1997年中國將收回香港。」就是說,中國要收回的不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九龍。鄧小平表示,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旋餘地。中國和英國就是要在這個前提下來進行談判,商討解決香港問題的方式和辦法。

1979年3月,鄧小平在會見香港總督麥理浩。(資料圖片)

鄧小平說,「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48年後還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個中國領導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國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國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國領導人是李鴻章。」

戴卓爾夫人則擺出強硬姿態,打出「三個條約有效」和「維護香港繁榮穩定離不開英國」這兩張牌,堅持三個條約必須遵守。她說:「如果中國收回香港,就會給香港帶來災難性的影響。要想繼續維持香港的繁榮,就必須繼續由英國來管治它。」

鄧小平則回應:「我還要告訴夫人,中國政府在做出這個決策的時候,各種可能都估計到了。如果在15年的過渡時期內香港發生嚴重的波動,那時,中國政府將被迫不得不對收回的時間和方式另作考慮。如果說宣布要收回香港就會像夫人說的『帶來災難性的影響』,那我們要勇敢地面對這個災難,做出決策。」

鄧小平會見戴卓爾夫人。(資料圖片)

1983年6月25日,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他在談到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情況時說:「港人治港要有甚麼條件?只要一個條件,就是愛國者。甚麼是愛國者?贊成、主張祖國統一的就是愛國者。」

在談到人們總是擔心1997年以後這一套會不會「變」的問題時,鄧小平指出:「我們考慮定個年限,總的是保持香港自由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還有法律等等。我們先來個50年不變好不好?50年夠長了。講50年比不講年限好,更能使大家放心。」

1984年5月25日,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了港澳地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與眾人合影。正當記者拍照得差不多的時候,鄧小平開始說話了:「有這個機會,我和記者講幾句話。」

晚年鄧小平。(資料圖片)

鄧小平神色凝重地說:「香港要駐軍的,既然香港是中國的領土,為甚麼不能駐軍!這個英國外相和我會談時,他也承認。他也說:當然希望中國不駐軍,用另外一種形式,但是他承認中國政府既然收回香港主權,有權在香港駐軍。這個明確得很,難道連這一點權力都沒有嗎?沒有駐軍這個權力,還叫甚麼中國領土!」

經過近兩年的磋商和會談,1984年9月18日,中英兩國政府就香港問題達成了協議,並於9月26日草簽了《中英聯合聲明》和三個附件。

「我要活到1997年,在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時去看一看,哪怕是坐着輪椅也要到這塊土地上去走一走。」1992年1月19日,鄧小平站在深圳皇崗口岸的過境橋邊眺望香港,久久不願離去。但最終鄧小平未能踏上回歸後的香港。

1997年7月1日,鄧小平的夫人卓琳來到香港,出席了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政權的交接儀式,完成了他的遺願。

中英香港政權交接儀式現場。(資料圖片)

重溫鄧小平論述香港「一國兩制」(《鄧小平文選》第三卷):

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未來香港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當然也要容納別的人,還可以聘請外國人當顧問。甚麼叫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但切不要以為沒有破壞力量。這種破壞力量可能來自這個方面,也可能來自那個方面。如果發生動亂,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預。由亂變治,這樣的干預應該歡迎還是應該拒絕?應該歡迎。所以事物都要加以具體分析。

一個是怕變,一個是怕干預,還怕甚麼?有人說怕亂。亂就得干預,不只中央政府要干預,香港人也要干預。總會有人搗亂的,但決不要使他們成氣候。

我講過中國有權在香港駐軍。我說,除了在香港駐軍外,中國還有甚麼能夠體現對香港行使主權呢?在香港駐軍還有一個作用,可以防止動亂。那些想搞動亂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國軍隊,他就要考慮。即使有了動亂,也能及時解決。

20世紀90年代初,鄧小平與夫人卓琳。(資料圖片)

對於中英聯合聲明,我們不僅相信我們自己會遵守,也相信英國人會遵守,更相信香港同胞會遵守。但是應該想到,總會有些人不打算徹底執行。某種動亂的因素,搗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會有的。老實說,這樣的因素不會來自北京,卻不能排除存在於香港內部,也不能排除來自某種國際力量。國際上對聯合聲明反應還是好的。要說變,人們議論的總是北京方面政策會不會變,沒有想到其他方面會不會發生變。只要香港同胞團結起來,選擇好的政治人物來管理香港,就不怕變,就可以防止亂。即使發生亂,也不會大,也容易解決。

一九九七年以後,台灣在香港的機構仍然可以存在,他們可以宣傳「三民主義」,也可以罵共產黨,我們不怕他們罵,共產黨是罵不倒的。但是在行動上要注意不能在香港製造混亂,不能搞「兩個中國」。他們都是中國人,我們相信,他們會站在我們民族的立場,維護民族的大局,民族的尊嚴。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他們的活動,進行他們的宣傳,在香港這種情況下是允許的。

香港要穩定。在過渡時期要穩定,中國恢復行使主權以後,香港人執政,香港也應該穩定。這是個關鍵。香港的穩定,除了經濟的發展以外,還要有個穩定的政治制度。我說過,現在香港的政治制度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今後也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如果硬要照搬,造成動亂,那是很不利的。這是個非常實際的嚴重問題。

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

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中央確實是不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的,也不需要干預。但是,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干擾,沒有破壞力量嗎?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如果中央把甚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大家可以冷靜地想想,香港有時候會不會出現非北京出頭就不能解決的問題呢?過去香港遇到問題總還有個英國出頭嘛!總有一些事情沒有中央出頭你們是難以解決的。中央的政策是不損害香港的利益,也希望香港不會出現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要是有呢?所以請諸位考慮,基本法要照顧到這些方面。有些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干預首先是香港行政機構要干預,並不一定要大陸的駐軍出動。只有發生動亂、大動亂,駐軍才會出動。但是總得干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