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廢水|生態環境部:不反對核電廠正常排放 籲日方科學處置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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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就日本核廢水排放計劃的安全性檢視發表總結報告,指日本將福島第一核電站儲存的經處理污水排海計劃符合IAEA安全標準,又指其對環境影響「微不足道」。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報告結論未能獲得各方專家一致認可,中方反對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但從未反對核電廠正常運行排放,呼籲日方切實以科學、安全、透明的方式處置核污染水。

相關負責人稱,該報告未能充分反映所有參加評估工作各方專家的意見,有關結論未能獲得各方專家一致認可。日方在排海的正當性、淨化裝置的可靠性、監測方案的完善性等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日方應正視各方正當合理關切,切實以科學、安全、透明的方式處置核污染水,並盡快建立一套包括日本鄰國等利益攸關方參與的長期國際監測機制。

負責人介紹,日方當前的監測安排存在多項問題。一是核污染水排放前的監測有延遲,無法第一時間判斷排放是否合格,可能導致不達標的核污染水直接排入海洋。二是核污染水混合後監測可能造成不合理稀釋,日方將10罐核污染水混合後取樣監測,可能造成高濃度的核污染水被低濃度的核污染水稀釋成達標的核污染水。

三是應有公開透明的長期國際監測,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關乎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應接受利益攸關方參與的公開透明的國際監測監督,而不應僅僅安排日方主導下的「擺樣」式的監測。

圖為2020年1月29日,視察福島第一核電站核廢水儲存罐的媒體與東京電力公司人員。(Getty Images)

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2021年、2022年先後組織開展中國管轄海域海洋輻射環境監測,摸清目前相關海域海洋輻射環境的本底情況。針對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後的海洋輻射環境監測,生態環境部已經作出部署,若發現異常將及時預警,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人民健康。

網傳中國核電廠氚排放是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氚排放的6.5倍,負責人解釋,日本福島核污染水和世界各國核電廠正常運行液態流出物有本質區別。一是來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種類不同,三是處理難度不同。

負責人介紹,日本福島核污染水來自於事故後注入熔融損毀堆芯的冷卻水,以及滲入反應堆的地下水和雨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種放射性核素,處理難度大。相比之下,核電廠正常運行產生的廢水主要來源於工藝排水、地面排水等,含有少量裂變核素,嚴格遵守國際通行標準,採用最佳可行技術處理、經嚴格監測達標後有組織排放,排放量遠低於規定的控制值。

負責人強調,要高度警惕這種「惡人先告狀」、企圖混淆視聽、蒙混過關的圖謀。中方反對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但從未反對核電廠正常運行排放。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有關誤導宣傳代替不了事實真相,方案設計代替不了工程實踐,口頭承諾代替不了真實結果,精心包裝的方案掩蓋不了企圖轉嫁危害的圖謀,有限的選擇性抽查代替不了長期公正的國際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