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布大灣區三年行動計劃:推動港澳居民報考內地公務員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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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周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提出要經過三年努力,粵港澳大灣區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體制機制運作更加順暢,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充分釋放,市場互聯互通水平顯著提升,在全球範圍集聚和配置各類資源要素的能力明顯增強,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居全球前列。

《計劃》提出,要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加快推動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大灣區內地公務員等。

一連三日的第一屆(大灣區)香港學校教育展12月15日在亞洲國際博覽館開鑼。(江麗盈攝)

在營造統一高效、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方面,《計劃》圍繞優化市場准入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提出相關具體措施。對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市場准入效能評估,暢通經營主體對市場准入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健全意見處理回應機制;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將有關開放措施納入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實施;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推動金融機構降低實際貸款利率、減少不合理收費。

在營造規範便捷、公開透明的政務環境領域,《計劃》提出規範行政許可運行,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逐項明確許可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時限、收費標準等內容,並向社會公布;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實行惠企政策統一發布、集中推廣、精準推送,推動涉企補貼獎勵等政策「一網通辦」「免申即享」。

《計劃》提出,要推進政務數據共享,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動政務數據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跨系統、跨業務共享利用。

《計劃》提出,實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措施,在人才引進、股權激勵、技術入股、職稱評價、職業資格認可、子女教育、商業醫療保險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此外,《計劃》提出要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加快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提升跨境通關便利度,為持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外國人來大灣區內地九市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提供辦理長期簽證便利;穩步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擴大金融業對港澳開放,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深化務實合作;推動跨境便利執業與行業標準共通,優化港澳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的職稱申報評審機制,研究在部分重點領域率先推動港澳專業人才在大灣區內地便利執業;便利港澳居民來粵發展生活,擴寬港澳居民就業創業空間,加快推動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大灣區內地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