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驅逐艦與貨輪相撞 美軍士兵起訴船東索2.87億美元賠款
當一艘軍艦與民間船隻發生碰撞後,如何判定雙方的責任呢?近日,美軍驅逐艦「菲茲傑拉德」號倖存士兵及死者家屬以違反航行規章為由,起訴日本船東索取2.87億美元。
美國《海軍時報》11月18日報道,就2017年美國阿利·伯克級導彈驅逐艦「菲茲傑拉德」號與菲律賓籍ACX「水晶」號相撞一事,7名溺亡海軍的家屬與40名受傷的海軍士兵聯合起訴了租用該貨輪的日本公司。
在提交給死者家屬和其他倖存者的兩份文件中,律師表示,日本郵船公司對2017年6月17日凌晨在日本海岸附近發生碰撞時,「水晶」號船員的疏忽大意負有責任。
家屬和海軍們在路易斯安那州東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這起訴訟包含超過2.87億美元的損害賠償。
首席律師施洛斯(David Schloss)在給《海軍時報》的聲明中表示:「如果『水晶』號上的船員遵守國際航行準則,這場碰撞完全可以避免。然而『水晶』號船員至少違反了其中五條規定,也沒能遵守自己的常規命令。」
而在40名倖存者中,因為在碰撞中受到了身心傷害,已有11人已經或面臨從海軍退役。施洛斯說:「這些勇敢的海軍士兵中,許多人的職業生涯意外的中斷了,碰撞造成的後果導致他們因嚴重傷殘退伍」。
原告中包括最後一個逃離船艙的「菲茲傑拉德」號船員米德。今年早些時候他告訴《海軍時報》,自災難發生以來,他一直在和創傷後應激障礙以及作為倖存者的負罪感作鬥爭。
報道稱,美國海軍對撞船事件進行的公開調查,將事故根源之一歸咎於「水晶」號船員糟糕的航行技術。在「水晶」號與「菲茲傑拉德」號相撞前,「水晶」號船員通過望遠鏡看到了這艘軍艦,並通知了檢查雷達的二副,但他們都沒有通知船長這艘軍艦的存在和航線,「這違反了它自身的常規命令。」
與此同時,「水晶」號也沒有改變它的航向,或者聯繫「菲茲傑拉德」號,直到碰撞前三分鐘二副才亮起信號燈。而在碰撞前一分鐘,他才第二次點亮信號燈,並解除了自動駕駛開始進行緩慢的規避動作。碰撞造成「菲茲傑拉德」號右舷出現了一個大洞,海水迅速淹沒了船員睡覺的船艙。
《星條旗報》稱,當時「菲茲傑拉德」號上有近300名船員,大部分還在睡覺。在事故中死亡的7名士兵無人死於碰撞,都是由於海水湧入船艙造成溺亡。
2019年1月,「水晶」號的所有者同意向美國政府支付2700萬美元,以了結撞船事故的「潛在索賠」。和解協議指出,此次交易並非承認雙方有「任何責任、過失、違反職責或者不當行為」。
日本郵船公司的代表拒絕就即將開庭的訴訟置評,但表示該公司已全力配合撞船事故的調查。
值得一提的是,「菲茲傑拉德」號撞船事件發生兩個月後,另一艘阿利·伯克級導彈驅逐艦「約翰·S·麥凱恩」號在新加坡附近與郵輪相撞,造成10名海軍士兵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