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擬從TikTok收購案抽取收益 白宮拒答是否有法律依據

撰文:王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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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8月3日對TikTok收購案提出美國財政部須獲得一部分報酬的條件,白宮4日回應時,拒絕回答是否有法律依據。法律專家稱,特朗普此項要求或遭遇法律挑戰。

據路透社8月4日報道,對美國總統特朗普3日就TikTok收購案提出從中取得收益的條件,白宮官員4日並未做出說明。

白宮經濟顧問庫德洛(Larry Kudlow)4日在霍士商業網絡(Fox Business Network)上表示:「並不存在具體的行動方案。」

庫德洛說:「總統可能是在這麼想,因為財政部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所以有很多選擇。我不確定這是否是一個具體的概念。關於費用或類似的事情,一切都有待觀察。」

白宮發言人麥克納尼(Kayleigh McEnany)在另一場新聞發布會上沒有提供其他細節,她表示,不想在這個問題上搶先在特朗普之前表態。

她重申,美國計劃在未來幾天對包括TikTok在內的中國應用程式採取一些行動,但她沒有提供細節。

麥肯尼兩次拒絕透露美國政府從TikTok收購案抽取收益的法律依據。

監管部門的律師表示,特朗普提出從TikTok收購案收益中抽取分成的要求,可能會面臨法律挑戰。

律師事務所Cleary Gottlieb的監管律師馬夸特(Paul Marquardt)說:「這顯然與國會的意圖不一致……考慮到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長期以來的顧慮,他們希望維持自己不關心政治、只以國家安全為理由行事的聲譽,但不清楚這是否超出了總統的法定權限。」

美國法律規定,總統以國家安全為由阻止交易的決定不受司法審查。然而,法律專家說,根據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 of the U.S. Constitution)以及其他法律,可能會提出法律挑戰。《第五修正案》禁止政府在沒有得到公正賠償的情況下攫取財產。

專家們補充稱,儘管此前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對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命令提出的挑戰收效有限,但這將是首次針對美國政府收取交易費用提出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