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館引《聯合國憲章》稱可直接對日動武 日外務省:條款已失效
撰文:莊勁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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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涉台言論引發中日關係急速惡化,中國駐日本大使館11月21日在社交平台X重申《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暗示日本若採取「通往侵略政策行動」,中國可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日本外務省23日回應,指聯合國大會早在1995年就已承認,「敵國條款」已經失效。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援引的《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指的是第53條、第77條和第107條,這些條款旨在防止法西斯主義和軍國主義捲土重來。
日本外務省在X(舊稱Twitter)上回應:「關於《聯合國憲章》中所謂的『敵國條款』,聯合國大會1995年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一項決議,承認其已過時、失效;中國也投了贊成票。此外,在2005年聯合國世界首腦會議上,大會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所有成員國領導人一致同意從《聯合國憲章》中刪除『敵對國家』的表述,中國也加入了這一共識。」
外務省強調,發布暗示過時條款仍然有效的訊息,有違聯合國已做出的決定。
聯合國大會30年前認同條款過時 但至今仍未刪除
二戰結束後,作為戰敗國的德國和日本,以及與軸心國合作的羅馬尼亞、意大利、匈牙利及保加利亞等國家被列為敵國,而敵國條款一直寫在《聯合國憲章》內。德日兩國一直推動刪除這些條款。
到了1995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認同敵國條款「已經過時」,並建議將啟動修訂《聯合國憲章》第108條規定的程序,惟受制於複雜的修訂程序,條款至今仍未從憲章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