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廢水|為免引起誤會+影響形象 日本更改「處理水」定義

撰文: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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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4月13日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站中,經過處理的核廢水排入太平洋。日本傳媒17日報道,經濟產業省宣布更改對經過處理的廢水的定義,以免國家形象受損及引起誤解。

日本核廢水:圖為4月13日,日本福島縣民眾抗議政府的決定,反對將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廢水排出海。(Reuters)

核電站截至3月,約有125萬噸核廢水。核電站員工用「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來處理核廢水。

共同網17日稱,政府本來將全部125萬噸「已透過ALPS去除大部分放射性物質」的廢水,都稱作「處理水」。但政府更改定義,只有已經過活度測量、以及除了氚外,所有其他放射性物質的標準值都達到排放入海標準的廢水,才會被稱為「ALPS處理水」。ALPS處理水約有32萬噸。政府未定義另外約80萬噸未達排放標準的廢水。

ALPS理論上能去除核廢水中,除了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報道稱,但大部分核廢水中的其他放射性物質也超標,當中包括超標約2萬倍的水,因此將這些未經充分淨化的水也稱為「處理水」,或會引發混亂。

氚是氫的同位素之一,具放射性,但其放射能量較其他放射性物質低。因為氚無法處置,核電站直接稀釋它後,將它排出大氣或大海是慣常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