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媒未死?獨立雜誌風潮再起 非主流題材吸引特定讀者群

撰文:陳奕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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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三星期前,香港不少文青都到了中環元創方(PMQ),支持本地獨立雜誌。展覽名叫《Here is Zine》,2010年首次在日本東京舉辦,今年第一次到港。Zine即是獨立雜誌,通常印刷不多,規模小,所以又有人稱之為「小誌」。其實這股風潮在歐美社會已流行一時。不少有心人,特別是年輕一代都愛創作獨立雜誌表達自己的聲音。對Zinester來說,印刷刊物捧在手中意義遠遠大於網上分享。

對Zinester來說,印刷刊物捧在手中意義遠遠大於網上分享。

賈米森(Ruth Jamieson)今年30多歲,住在倫敦。她喜歡看一本西班牙的獨立雜誌,名叫《Perdiz》。雖然在巴塞隆那出版,但《Perdiz》也有英文版,在英國等地發售。翻開這本小誌,賈米森能夠細閱一個又一個人的快樂故事,感受到《Perdiz》的創辦宗旨——分享幸福。

賈米森10多歲開始,每逢星期五都會買雜誌。畢業以後,她亦在雜誌社工作。她任職的《The Face》集時尚、音樂和文化於一身,每個月出版一次,可惜好景不常,在2004年終告停刊,「享年」24歲。賈米森當時也在雜誌社,見證它的死亡。

酷愛雜誌的賈米森,至今仍然在傳媒界工作,潮流時尚可謂她的拿手關鍵字。除了平日工作之外,賈米森前兩年更出版了一本書,名叫《Print is Dead. Long Live Print》。顧名思義,談的正是一股不衰潮流——獨立雜誌。她在書中介紹了接近100本獨立小誌,類型由時事、體育,到旅遊、飲食等,不一而足。當中自然不少得她喜歡的《Perdiz》。

正如電話沒有令我們不再與朋友見面,電視不會令我們不再去戲院。雜誌仍有其角色。
賈米森

一本雜誌 一個喘息空間

不少人以為紙媒已死,沒有人買雜誌,但賈米森看到的卻是另一番景象:「看看書攤,種類繁多,前所未有……不只在報攤,獨立小誌在時裝、設計和概念店也有售賣。」

即便安坐家中上網也可感受到這股潮流。例如網站Stack,英國不少文青也在那裏了解小誌新動向。獨立雜誌規模小,即使有心參與的文青也要知其門路才可加入。Stack在2014年的訂購人數按年增七成幾,可謂勢頭大好。

今時今日,不少資訊都可以在網絡上找到,不少人以為書刊不再有出路。但賈米森說:「正如電話沒有令我們不再與朋友見面,電視不會令我們不再去戲院。雜誌仍有其角色。」

賈米森相信雜誌是網上世界以外的一個喘息空間,而且小誌印發的數量不多,百多本,有時也會顯得搶手。因此朋友聚頭,有時也會帶本雜誌出來,分享自己最近買到什麼好東西。

肯尼迪有份籌辦的三藩市小誌節(SFZF),起源自2001年,是加州灣區的文化活動。(網上圖片)

特徵一:吸引特定讀者群

賈米森分析認為,獨立雜誌雖然小,但不少都能成功,在於他們題材選得夠窄。例如辦一本尋常的時裝或設計雜誌是不可行的,一定要看準特別的目標讀者。「要知道讀者是誰,跟他們說話。」只要肯定有人會看、會買,要印製一百幾十本雜誌也非難事。她說:「只要你有想法,很多相當便宜的工具可製作雜誌。然後用社交媒體找到讀者。原本以為互聯網會摧毀雜誌,現在卻幫它活過來。不用很大間辦公室,不需要很多錢。」

這個道理,相信尼亞齊(Sofia Niazi)也很清楚。她過着非主流女性的生活,在2013年創辦了小誌《OOMK》,內容圍繞不同種族和宗教的女性,特別是伊斯蘭教徒。她相信只要小誌找到讀者、找到同道中人,自然能夠發展下去。

特徵二:創作自主展個性

Niazi去年與海倫娜(Helena Wee)和阿赫桑(Hamja Ahsan)合作,辦了一個名叫「文化DIY」的活動,邀請了不少人來分享小誌創作。海倫娜認為小誌創作人不須害怕審查,是一種能夠挑戰現狀的聲音。「只要他們想保證,自己表達的,別人都原汁原味聽得見,就會一直都有小誌,最多是不同形式。」

正在大學深造藝術的弗倫奇(Jade French)也曾經因為這個原因,自己動手印刷雜誌。那是10多年前的事,弗倫奇14歲時參加了樂隊(band),卻因為是女生而不被看好。於是她辦了一本名叫《Ladyfingers》的雜誌,只有A4紙的大小,還需要自己找小店影印。「我寫了,當我和一群女性朋友成立樂隊的時候,在學校的人怎麼討論。我寫了,當我在演出前坐在爵士鼓後面,樂團中負責宣傳的人對我說了什麼。我不知道還有哪裏,可以讓我寫這些東西。」

美國以前也曾經掀起了多次獨立雜誌的熱潮,共同特徵是着重創作自由。例如在1970年代,《Punk》等小誌都以非主流音樂為題材;又或者1990年代,不少人靠獨立雜誌來推動女性主義,盡情分享個人經驗。對他們來說,創作小誌無疑帶一種對抗主流、敢於自我的精神。

有Punk愛好者也喜歡辦自家雜誌,凝聚了不少同好。(Getty Images)

特徵三:文化活動多推廣

不論是香港的「Here is Zine」,還是倫敦的「文化DIY」,Zinester都愛聚首一堂,分享精心設計的讀物。阿赫桑認為自家製雜誌就是有此特點,會互相分享甚至合作,充滿友情,不像商業運作那樣互相競爭,「狗咬狗骨」。

在美國,也有不少Zinester舉辦活動推廣獨立雜誌。例如肯尼迪(Channing Kennedy)早前在加州的長灘小誌節買了小誌《Caracal Facts》。這本雜誌以獰貓為題,特別之處在其創作人是一名年僅8歲的女孩,書中文字和插圖都出自其手筆。肯尼迪過去幾年,也一直幫忙舉辦三藩市小誌節(SFZF),吸引了不少文青參加。

當市場上認為書刊走近黃昏的時候,獨立雜誌反而走出一條活路。英國皇家藝術學院的特里格斯(Teal Triggs)認為,紙媒比起網站始終另有一番吸引力。有些雜誌甚至能夠打出名堂,愈辦愈有規模。或許有趣的是,它們到時是否仍然稱為小誌?在美國辦單車雜誌的布盧(Elly Blue)認為,主流雜誌與獨立小誌的分別在於創作動機。「如果走高檔路線,一心賺錢,與主流雜誌競爭,即使你虧本,也應該不是一本小誌。」

Zineter有話說

費利切蒂(Kristen Felicetti)、紐約人

文化雜誌《The Bushwick Review》編輯

費利切蒂認為創作雜誌,本身有如一個政治行動。「我喜歡的是,人人都可以做雜誌,不必等誰人批准才能做或寫。製作人批准了自己。」

(網上圖片)

甘布爾(Ione Gamble)、倫敦人

非主流時尚雜誌《Polyester》總編輯

在製作人的角度看,甘布爾喜歡紙媒不用追趕時效性;在讀者的角度看,看網站容易分心,去了看廣告或其他網頁,但捧讀雜誌可以專注得多。

特雷查(Sotiris Trecha)、雅典人

攝影雜誌《Dream Colour》負責人

開網站還是印雜誌,Trecha認為一個重量,一個重質。「紙面印刷,要印什麼你必須小心選材。而網誌內容可以無限延長,只為了吸引別人逗留最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