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86人任職大陸黨政軍被查處 陸委會:不是要讓台人害怕
台籍內媒記者張經義被陸委會以違反《兩岸條例》,送交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查處,日前更爆出大陸《環球時報》台北特約記者也被查處。對此,台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30日(周四)指出,包括張經義等86人,相關主管機關正在查處中。但他澄清,關於《環球時報》的台北特約記者,仍在搜集相關事證「了解中」,尚未進入查處程序。
據悉,張經義是以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公告禁止之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而自2004年禁止例示公告以來,已裁罰37人,其中絕大多數都在2019年。
4月30日,台陸委會舉行例行記者會。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指出,這86個案例是近三年來陸續查辦的,且除了張經義,其餘85人都不是任職於媒體。
有媒體追問,張經義身為華府記者,其報道專注美國新聞,如何判定違法?陳明祺表示,案件由主管機關NCC處理,NCC會對相關事項進行通盤了解,他的報道內容也會包含其中。
他表示,陸委會是認定張經義任職的單位違反《兩岸條例》,並提交主管機關作事實認定,由相關機關開會判定其擔任的職務內容是否違反「涉及國家認同或基本忠誠度」、「對台統戰工作」、「有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虞」等三原則。
至於被「舉報」台人越來越多,加上去年的《反滲透法》等法令通過,是否會令赴陸工作的台灣人「人心惶惶」。陳明祺則表示,並沒有看到舉報越來越多的狀況,而且舉報必須附上相關足夠證據才能進入查處,當事人也都有陳述機會。
他強調,不需要無限延伸,台政府並沒有意思要阻止台人赴大陸就職,只是在法律範圍內作必要防護,包括去年通過的相關法律,都是為了「促進兩岸健康有序交流,並不是要讓更多人擔心害怕」。
另一方面,關於台灣民間團體推動「制憲公投」,大陸國台辦評論稱是把台灣推向危險深淵,陳明祺表示,「基於兩岸制度落差,雙方互相了解確實有困難。對我們來說,公投是公民合法的政治權力跟直接民意的表達,屬於民主社會意見表達的一個常態。相關提案會根據相關規定來處理」。
他指出,台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條例》及其相關法律來處理兩岸事務。任何有關國家主權跟兩岸關係等政治性的議題均高度複雜敏感,相關事項應通盤評估整體情勢,妥善因應處理。
此外,針對荷蘭在台辦事處名稱「升級」,國台辦表示不滿,陳明祺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台灣跟各方維持正常交流互動是我們的權力。中共長期以片面的一中原則限縮台灣的國際空間,阻撓台灣與國際社會的合作互動。這並沒辦法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同,更無助於兩岸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