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版護照下周發行 為提升辨識度放大「TAIWAN」字樣
台灣外交部1月7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台外交部領務局局長葉非比表示,台灣將於1月11日發行新版晶片護照,歡迎台人踴躍申請。
葉非比表示,為提升台灣護照封面的「台灣辨識度」,維護台人海外旅遊權益及便利,經台灣立法院決議,台灣外交部報請台灣行政院核定,調整護照封面設計,發行新版晶片護照,以更加彰顯台灣。
她表示,外交部訂於1月11日起發行新版晶片護照,封面放大「TAIWAN」字樣,另將英文名「REPUBLIC OF CHINA」環繞於「國徽」外圈,進一步提升晶片護照封面的「台灣」辨識度。
葉非比說,台灣外交部已請台灣駐外館處周知各國政府、機場港口海關、移民局、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及航空公司等,給予持用新版晶片護照的台人通關便利,新版晶片護照安全存量(約50萬本)也已經準備完成。她鼓勵,無論台灣民眾手上的護照無論效期還有多久,都歡迎申換新版晶片護照,不論是在台灣或在海外,自1月11日起都可以申請換髮新版晶片護照,若不申換也無需擔心,可以繼續使用至護照效期截止日。
葉非比也同步宣布台灣新的入境管制措施,台灣自1月1日起限縮非台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其中外籍人士須符合條件始得入境,包括持台灣居留證者、來台事由為「外交公務」、「商務履約」或「人道考量」者、台人及持台灣居留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特別許可者。「人道考量」的情形是指緊急重大的突發事件,例如來台奔喪、探視重大傷症的親屬等。
至於「其他特別許可者」,她說,是指經台灣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台者,例如應聘、外籍移工、外籍學生(依台灣教育部規劃程期)等。
葉非比補充表示,外籍人士持有2020年12月30日之前,台灣駐外館處所核發有效的「特別入境許可」者,仍可來台,另自1月15日起,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三日內檢驗報吿外,也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若選擇居家檢疫者,則須一人一戶且經切結),入境及檢疫措施將由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全球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葉非比最後提醒,各國政府針對疫情,均採取相應的邊境及防疫管制措施,台人如果確有出國需要,請於行前注意入境各國的規定,並於入境他國後,配合當地國相關防疫規定,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