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愛沙尼亞互相設處卻因名稱卡關2年?林佳龍:協商僅半年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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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愛沙尼亞就互相設處協商,惟據報因名稱問題卡關兩年。在台灣,外長林佳龍周三(5日)澄清,愛方4月才通過賦予台灣設處的法源,因此協商是在半年前開展,而非2年,強調目前仍在諮商當中。

據《日經亞洲》近日報道,愛沙尼亞在2023年宣布願意接受台灣設立代表處,但因代表處名稱是使用「台灣」抑或「台北」而一直談不攏,僵局持兩年多。

在立法院,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詢時關切,根據報道,愛沙尼亞政府尚未收到開設代表處的申請。

林佳龍。(聯合報)

對此,林佳龍回應指,愛沙尼亞國會今年4月才通過法案,賦予台灣設立辦事處的法源,雙邊協商其實是在半年前展開,而非報道所稱的兩年。目前,愛沙尼亞事務由駐拉脫維亞代表處兼轄管理。林強調,互相設處的地位、名稱等,目前都在諮商當中。

4月16日,愛沙尼亞國會發布新聞稿指出,國會通過「對外關係法」以及相關法案的修正案,增列修正條文允許屬地政府(territorial governments)以及實體在愛沙尼亞設立辦事處,也允許愛沙尼亞在屬地政府以及實體設處。日前,台外交部回應道,台愛關係友好,雙方在各領域交流密切。台方秉持開放態度,願與愛方本互惠合作精神,務實討論加強雙邊關係與增進相互瞭解的具體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