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禁一次用塑膠飲料杯 台北市:目的是減塑非開罰 業界憂成本升

撰文:梁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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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飲料店將於12月1日起禁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環保局今(9)日表示,規範以茶、咖啡、冷熱飲為主體的飲料店,違規雖可罰錢,但目的是減塑;也已有業者建立自家循環杯系統。

台灣媒體《中央社》報道,全台地方政府在2024年12月31日前須提報限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的期程,環保署近日已經核定北市府提報計畫,台北市飲料店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也是全台最早實施的縣市。

台北市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表示,環保署定義的飲料店,是以茶、咖啡、冷熱飲為主體的店家,即便有賣輕食或小點也一樣,如85度C、星巴克、路易莎等。

而冰店、豆花店、甜品店或是一般餐廳等,就不納入此範圍;若遇到很難認定的案例,就會請示環保署。她稱,若店家違規,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可累罰。

林鈺惠強調,政策目的是為了減塑、不是罰錢,環保局正在大力宣導,屆時也會輔導做得不到位的店家,至於改善期會給多久「還沒想到那邊去」。

台北市飲料店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也是全台最早實施的縣市。(Getty Images)

雖然環保局5月邀集飲料店業者會商,與會者也多數皆願意配合政策執行,但也有業者表示,如果都換成紙杯,首先在拍宣傳照上限制變得很多,「拍不出飲料內部的樣子,也很難呈現澄澈透明感」。從塑膠換成紙杯,成本至少貴3倍,且紙杯的淋膜依舊是塑膠;若換成沒有塑膠的發酵杯,成本更飆升10倍。

台灣手搖飲店興盛,根據統計,2020年全台一次用塑膠飲料杯使用量就高達22億個,根據台灣淨灘調查結果也顯示,廢棄飲料杯也是十大常見海灘廢棄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