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推《數位中介法》管網絡言論 罰款可達千萬 挨批:學對岸管制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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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推《數位中介服務法》,日前邀請平台通訊業者舉辦說法會。該法稱,若流言危害「公共利益」主管機關可以向法院提出「限制令」將該留言移除。各平台和通訊軟件若不管控「不當言論」,將依法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或拒絕該數位中介提供者電信服務之請求和通信傳遞。

與會負責人對《中介法》相當憂慮,公聽會結束後,迅速在網絡引起熱議,不少網民認為政府透過《中介法》插手網路的言論,一旦通過恐再無言論自由,部分網民更諷刺是「中國式言論管制」,亦有網民發現該法與中國大陸《網路安全法》相似。

台灣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8日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會中邀請台灣知名網絡論壇PTT、LINE、遊戲社群網站巴哈姆特、Dcard等平台負責人到場。

根據該法,通訊軟件、社交平台、網購平台等都受到管制,業者必須自行判定和移除「不當言論」,若不進行管控,將依法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若仍不予改正且情節嚴重者,主管機關能命令連線服務提供者、電信事業或是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拒絕拒絕該數位中介提供者電信服務之請求和通信傳遞。

中天新聞台續牌期間,一直呼籲民眾關注NCC是否公正合法行使審查的職權。(中天新聞)

台媒《ETtoday》介紹「不當言論」是依據法案第5條,若主管機關認定言論侵害到「人性尊嚴之保障」、「國家安全或國防等公共安全維持」、「犯罪偵查或追訴」、「族群、性別、宗教、國籍等仇恨或歧視行為」、「兒童及少年權益之保障」、「公共健康之維護」、「消費者或投資人權益之保護」7個項目,就能對平台進行懲處。

會議後許多業者表示憂慮,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更稱,PTT並沒有營利,被列為指定平台納管「等於命令PTT關站」,網絡亦湧現批評聲浪。

平台:實際執行難,一律刪文恐重創言論自由

華人最大動漫及遊戲社群網站巴哈姆特副執行長則以日前「某候選人」論文門為例,他表示,「有人發文抄襲、有人又貼文指出是原創,一定有一方是錯的,但要能在第一時間就判斷出誰對誰錯的人才去哪找?」他指出,對經營者而言會有實際操作上的困難,若《中介法》真執行,經營者會面臨龐大的檢舉案,「最後只會一律刪除以求免責,對台灣網路言論自由造成非常大危害。」

NCC回應則稱,《中介法》目前仍在草案階段,會參考各界不同的看法,也會陸續修正草案文字與架構,將持續與各界溝通。NCC也提到, 針對一些部分非營利、或較小型的業者,將考量是否會免除、減輕其義務。不過面對外界反彈聲浪,NCC於19日傍晚臨時宣布,暫緩辦理原訂8月25日的草案公聽會,等各界意見釐清後再行辦理。

台灣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2006年成立以來,首度開鍘新聞傳媒,2020年宣佈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令民進黨政府遭質疑迫害民主。(中央社)

台灣《民眾網》報道,台灣網民翻出草案,歸納出「若流言有危害『公共利益』主管機關可以向法院提出『限制令』進而透過法院將該留言移除」,對此網友表達強烈不滿,有網友認為這與中國大陸《網路安全法》如出一轍。

報道提到,據中國大陸《網路安全法》第58條規定,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網路安全法》規範與目前台灣版草案中「可透過法院將該留言移除」說法類似,引發網民批評「果然是一中原則,兩個中國都一樣」。

台灣在野黨包括時代力量、民眾黨立委也批評「民進黨政府此立法,是宛如中國式的言論管控。」國民黨籍傳媒人趙少康則稱,網路的特色就是百家爭鳴,「大家暢所欲言,寧願過頭都不要不及」,他批評《數位中介法》是史上最惡法,硬推行的話人民一定會走上街頭抗議。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則在臉書分享鄭南榕的照片並稱「言論自由絕對是所有民進黨人都該誓死捍衛的」,並引用台北市議員王世堅名言「over my dead body」,被網民懷疑是在表示反對《數位中介法》,引發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