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警私拍打靶畫面上傳TikTok遭處分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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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國姓女助教近日遭人在臉書社團「靠北police」爆料,涉嫌將其他員警在靶場訓練的影片,經過編輯之後上傳抖音(TikTok),但因抖音已是台灣行政院規範公務人員禁用的軟體,引發爭議。第五警分局獲報後表示,將請涉案人提供相關職務報告,依規定作行政處分,但不會調離分局。

在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擔任助教,自稱是「霸氣小纖女教官」、「飛天小女警」的國姓女警,日前將台中警察手槍打靶的訓練畫面貼到自己的TikTok,並於畫面編輯備註「注意前方危險」、「沙鹿靶場」、「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等字樣。

影片流傳在網上後,引發網民質疑女警行為無異是把台灣警察訓練情景告訴中共,但也有網民認為,打靶訓練並非機密,並無洩露機密等疑慮。

第五警分局表示,有關社群反映分局女助教,將同仁常訓過程拍攝影像,上傳至個人抖音帳號,該影片經分局主動發現後,在本月6日即告誡女助教立即刪除下架,其中影片中標示「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屬個人不當行為,非警察局授權發布的影片。

第五警分局指出,54歲的國姓女警從警已有34年,並於第五分局服務12年,其將執行公務取得的攝錄影音資料上傳抖音,已違反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下稱警察影音資料管理要點)的規定,15日會要求國姓女警提供相關報告後,開會議處,分局也已嚴正告誡、加強管考。

依據規定,警員因執行公務取得的攝錄影音資料,不論攝錄器材是公有還是私有,都受到警察影音資料管理要點的規範,未經核准,擅自調閱、複製、使用或銷毀影音資料,都會被認定是違反規定,會被依相關獎懲規定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