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如何解決「住得貴、住得細、住得差」?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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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怎樣解決住宅問題?有人說,年輕人少點旅行便可以買樓置業;地產商提出,漸進式按揭可以幫助「上車」供樓;特首研究在居屋及綠置居引入漸進式按揭,要讓市民「買得起、供得起」;經濟學者一再主張租置計劃,叫公屋居民買入單位⋯⋯這些建議能否解決香港的居住問題,答案就跟1月22日生效的「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的成效一樣不言而喻。

俗稱「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在1月22日生效。(鍾偉德攝)

劏房租務管制條例雖然規定業主首兩年不可以加租,但像租戶在空窗期間被加租的情況屢見於傳媒報道;其雖然指定租金加幅不得高於差估署的租金指數增幅,上限百分之十,但不要忘記過去多年劏房租金升幅「跑贏大市」,部份呎租甚至貴過觀塘凱匯、南昌匯璽那些簇新的市區屋苑。捉襟見肘的基層繳交着中產也難以負擔的呎租水平,才能住在失修殘舊、窗戶也沒幾個的分間單位,這個荒誕的現實在劏房租務管制生效後其實也不會改變。

劏房問題實在困擾了香港人很多年。要解決問題,一方面政府必然要增加公共房屋供應,而且不只是量,還包括興建的速度要更快,選擇的地點要包括市區,屋苑的質素及配套要跟得上社會的期望,租售的對象範圍也要擴大。另一方面,樓價過高的問題亦必須解決,否則即使十萬劏房戶都住進了公共房屋,香港的居住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因為還有40萬戶在捱貴租、90多萬個家庭在承擔沉重的按揭。若說十萬劏房戶是用7,000元住得貴、住得細、住得差,那百多萬私樓住戶不也是用17,000元、27,000元住得貴、住得細,只是沒有住得差?更何況住得貴又住得細的時候還算不算住得好,這個問題也值得深思......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301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2年1月24日)《住屋邏輯不改 問題不解》。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