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駱穎佳:現在正是重談「他者倫理」的時刻 | 黎子元

撰文:黎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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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人們緊隨當代哲學思潮熱烈地討論「主體」問題的時候,湧入歐洲的難民潮卻將「他者」問題硬生生地擺在了大家面前。

 

自現代以來,外邦人、流浪漢、乞討者、無業遊民就成了現代城市的異類族群,致使城市管理者要特意把他們從人們的視線中遮蔽起來,並且極力隔離到市郊邊緣地帶去以免令市民「見了尷尬」。在當今這個媒體無法避免地擔當了我們與外界的「完全中介」的時代,新的課題又被提出:要怎樣才能切身地體會到那些與我們絕不相同的群體的真實經歷,使得我們不至於僅僅藉助在媒體上的簡單操作,例如點個「讚」或點個「慘慘」,便代理了我們對於非我族類的責任,僅僅快速地把相關資訊滑過便躲避了我們與他者之間的所有關聯。

 

由始至終,如何對待「他者」是一個讓人難堪的問題。

 

昨天(3月7日)下午在香港浸會大學舉辦的講座《裸命:液態社會下的身體》是浸大人文及創作系「人創節2017——身之膥」的專題活動。講者駱穎佳(Peter)糅合了阿甘本的「牲人」概念,包曼的「液態社會」理論,以及列維納斯的「他者倫理學」,嘗試為上述難題勾勒出一條思想脈絡。

 

他首先從遭納粹德國大屠殺的猶太人、當前在歐洲流散的難民潮類似的生存處境歸納出「裸命」的含義:由於被剝奪了公民權和基本生命權而淪為多餘的、可被捨棄的廢物。這樣的「廢人」在液態社會儘管可以流出國境,而且就如同潮水般無法抵擋與杜絕,卻未必能夠獲得主權國的接納,反而會被視為過剩、威脅或者無用之物而被刻意遮掩與驅趕,陷於極度艱苦的生存狀況。

 

Peter指出,包曼在上個世紀80年代的問題意識恰恰圍繞著如何於液態社會對待他者。他的思想成果就是1993年出版的《後現代倫理學》(Postmodern Ethics)。因此,在今天「他者」問題重新顯現,「如何對待他者」的倫理學問題再次成為熱門,重讀包曼便非但不會不合時宜,反倒很可能是正當其時。

 

在這本書的開篇,包曼便作出劃分:「道德」不等同於「倫理」,前者是律法,強逼人遵守,後者是情動,讓人不可抗拒地要做出回應。而他在這本書中討論的則是倫理問題。包曼認識到在社會分層與個人身份都碎片化的液態社會建立普遍的道德律則已經不可能。更重要的是,遵循道德秩序並不能等同於對他者負上了倫理責任。道德總是以理性為根據,這樣一來便使得遵守道德成為對得與失的計算。因此,他提出倫理應該是一種先於道德律則的人與人之間的本體關係,是主體與他者之間基於責任與愛的共生關係,跟「他者之痛苦」遭遇才是主體對他者負倫理責任的唯一緣由。

 

包曼對倫理問題的討論深受法國現象學家列維納斯(Emmanuel Lévinas,1906-1995)「他者倫理學」的啟示。列維納斯哲學是Peter專研的課題。他解釋選擇研讀列維納斯或許與自身性情有關。他坦言對於強大的主體,例如尼采式的主體,很難產生共鳴。是的,正如我自己一直沒有打算認真讀讀他的著作,就是因為我很難接受列維納斯硬要將他者凌駕在主體之上的倫理學旨趣——他者並非主體所能操控因而優位於主體,他者永遠帶著神秘意味,每個他者就成了上帝般的存在,試想也覺得相當瘋狂。

列維納斯哲學是Peter專研的課題。他解釋選擇研讀列維納斯或許與自身性情有關。他坦言對於強大的主體,例如尼采式的主體,很難產生共鳴。(連結)

 

不過經Peter在這次講座的精彩講述,以及他提出的「如何對待他者」這個倫理學問題在當代的重要意義,使得我也考慮要去讀一讀列維納斯的「身體倫理學」如何試圖把倫理學(而不是本體論、認識論)重新設定為「第一哲學」,如何以一種「唯愛主體」取代西方正統的「唯理主體」,又如何論述主體因應他者唯一的、獨特的面容,以及面容的痛苦表情而激發出不得不對他者採取某種負責任舉措的道德動機。

 

我感興趣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係是如何被確認的(如果不是先天被假設)。Peter解釋,列維納斯是通過「現象學還原」來確認這種關係。所以包曼才說倫理是人與人之間最原初的關係。列維納斯的他者倫理學要在現實中應用無疑是困難的(特別是當他者是「壓境」的他者或者「邪惡」的他者時)。Peter則認為「應用倫理」並不是列維納斯哲學最關注的問題,他的哲學目標在於扭轉西方思想傳統對於理性主體的一種近乎偏執的崇尚。講者也承認列維納斯思想的缺陷恰恰在於欠缺了對於不同他者需作具體階級分析的問題意識。

 

討論到了尾聲,Peter提及的一個觀點我是非常同意的:列維納斯將他者凌駕在主體之上,揭示出與他者遭遇,或者他者突然介入主體的生命,往往是會為主體帶來創傷的。這讓我想起谷崎潤一郎小說《刺青》中清吉作為突如其來的他者為少女帶來的痛苦(而那時他又看到了少女怎樣的面孔?)。然而這種創傷對於主體的生成、變化而言卻又是那麼必要而具有決定意義。

 

Peter也許說得很多,現在正是重談「他者倫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