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示威年末不散 印度的三農問題與中國有何不同?

撰文:劉燕婷
出版:更新:

自印度政府9月通過農業改革法案以來,農民示威便越演越烈。憤怒群眾由旁遮普邦一路湧向德里,參與團體除農民工會外,也擴及運輸工會的卡車司機們。繼年初的《公民身份法修正案》動亂後,年末的印度再現大規模示威,莫迪(Narendra Modi)的第7年執政由此籠上陰影。

此次騷亂起於農民對三項農業改革法案的不滿。政府在提高農民收入、活化農業市場的考慮下,規劃了新交易平台,讓農民直面消費者、免去中間商盤剝與稅賦、打破邦際農貿壁壘,並輔以電子化交易系統,鬆動了過往的農產品市場委員會(APMC)與農業平台(Mandis)交易局面,引入了市場化力道。

然而這般信息傳到農民耳中時,成了「政府將要廢除Mandis制」、「Mandis所衍生的最低採購價格(MSP)制將不復存在」、「未來若有糾紛,農民個體在法院無法戰勝大公司」等負面標籤,政府儘管頻頻解釋「Mandis制不會廢除,只是讓農民有更多選擇」、「MSP仍會存續運作,但新制讓農民有機會以更高價格成交」等,農民怒火仍從四面八方湧向了莫迪政權。

2020年12月22日,印度孟買,不同農民組織的成員在抗議新農業法時高喊反政府口號。印度農業部長托馬爾(Narendra Singh Tomar)星期二重申了莫迪總理上星期提出的建議,即印度政府願意解決數萬名農民的擔憂。這些農民堵塞了主要公路,抗議新的農業改革法。(AP)

如此發展,一來受政黨鬥爭格局影響,畢竟除了執政的印度人民黨(BJP)與Jannayak Janta黨(JJP)外,多數政黨皆支持農民上街抗議;二來莫迪此番改革動搖了多數富農、地主與中間人(arhtiyas)利益,更衝擊各邦固有的農業保護主義,而對長年受剝削的農戶而言,其已根深蒂固認為市場化為農民之大敵,雙方因此一拍即合,促成此次示威。

截至12月30日,示威農民仍在印度首都周邊紮營,並提出撤回農業改革法案、另立新法徹底落實MSP制、確保國家的常規採購系統不變、中央將農權歸還與下放各邦等要求,明顯是在農民示威的軀殼下,暗渡了地方邦、Mandis、APMC、MSP共構的政經權謀。農民團體雖於30日與政府展開第7輪談判,卻仍堅持己方要求。

印度身為世界第二大產糧國,可耕地面積高於中國,米麥年產量卻僅有前者的三分之二,每公頃糧產量更不到中國二分之一。缺乏活力的大規模農業下,寄宿着大量貧困人口,折射出印度工業化程度緩步不前、高技術人口外流的窘境。莫迪此次雖想衝破結構束縛,卻因中印在歷史上的迥異發展,而註定要受重重掣肘。

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在新德里郊區的德里-哈里亞納邦邊界,抗議的農民領袖在為期一天的絕食抗議中高喊口號。印度成千上萬抗議農民呼籲周一舉行全國大罷工,這是一週內的第二次,目的是迫使印度廢除三項有關農業改革的新法律。他們說,這些法律將壓低農作物價格,損害他們的收入。(AP)

土改的有名無實

綜觀中印近代農業發展,兩國的首要差異,便在土地改革的實踐上。

中國在近代有過三次「平均地權」的相關改革,分別是1950年至1953年的土改,1978年至1984年的「大包幹」,以及1997年至1999年的「三十年不變」延包政策,其中土改更以極大的暴力化程度,完成了地權的平均化。根據統計,1950年土改初期,人口佔比4.75%的地主掌握全中國近38.26%的耕地;1954年土改結束後,人口佔比2.6%的地主僅有2.2%的耕地,人口佔比52.2%的貧僱農,則握有全中國47.1%的耕地。

而土改對中國發展的重要性在於,其首先瓦解了農村行之有年的地主結構,進而大規模改造了中國的下層生態,不僅稅賦與政令得較過往暢通,中央亦在「統購統銷」與「集體化」的骨構下,自農村提取積累,推動了工業化進程。60年代起,政府又以「自留地」、「拾邊地」、部分開放集市貿易等方式,逐步放寬農民的土地使用權,使其自集體化中漸次退出,並在80年代後,藉農村的收入與市場崛起,帶動了中國的生產增長與產業結構調整。

1950年浙江省嘉興鎮東鄉農民土改勝利完成後,農民高彩官和家人一起看領到的土地證。 (新華社)

然而印度雖也在冷戰時期受蘇聯資助、推動土改,卻未如中國般收效。1947年,印度自英國殖民下獨立,國大黨隨即着手推動土地改革進程,於1953年成立了土改委員會,又於1959年1月通過土地限額制,意欲瓦解地主階級。然而國大黨此舉首先就遭到了支持者拒斥,畢竟其成員本就以上層知識分子、殖民精英官僚、富農、地主居多,可謂從血統上就註定了土改難以貫徹。

其次,印度看似為統一大國,實則是獨立性極高的各邦聚合體,中央政令推行極難貫徹地方。以1959年的土地限額制為例,各邦的土地限額規範互不相同,甚至還與中央反向而行,自定義例外條款,將諸多農場劃為不受土改規範的化外地,不少地主甚至控吿政府徵地,訴訟經年最終只能不了了之。

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印度勒克瑙以南180公里(112英里)的法特普爾地區,印度農民拉姆·辛格·帕特爾(右)正在他的田地裏和其他人一起工作。(AP)

結果印度推行土改多年,最終只在名義上廢除了英國殖民時留下的柴明達爾制(Zamindar system),看似打擊了由中間人層層剝削底層農民的轉租制度,實則是以補償金形式,取消其在自有地外的徵收權,但又允許其以「自營」名義保留大量耕地,使其維繫了在農村的實質統治地位。

到頭來,地主與富農的影響力僅被土改略為削弱,印度至今仍有86.2%的農民以面積不到2公頃的土地維生,不到人口1%的富農與地主卻手握人均10公頃以上的闊野,坐擁幾百公頃耕地的超級地主則成了農村之王,不僅有私人武裝維持地方秩序,甚至保留行使初夜權的駭人舊習。莫迪此次改革雖未涉及土地分配,卻引入了市場化力道,欲讓農民略為掙脱各邦地主、中間人、富農的共同宰制,形同變相削弱了既有權力結構,自要遭遇抵制。

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印度勒克瑙以南180公里(112英里)的法特普爾地區,農民拉姆·辛格·帕特爾的妻子坎蒂·德維在家裏為家人準備早茶。(AP)

貧困人口成為工業化阻礙

而在農村轉型上,中印的發展路徑更是有所不同。

中國農村早期扮演了國家的發展後盾,既以己身餵養了工業化進程,更在城市化遭逢挫敗時,化身蓄水池承接多餘的回流勞動力,1960年代前後的「知青下鄉」即是此一力道的時代反射。

然而經歷80年代的鄉鎮企業就業、90年代的民工潮後,中國的城市改革逐漸停滯,農村過剩人口已難轉移,但城市仍不斷提取農村剩餘。而相較過往的純粹工業化,如今的中國農村還面臨金融化過度榨取的新威脅,例如2019年的山東「合村併居」爭議,其根源便是地方的嚴重債務危機,迫使政府藉由徵收耕地轉為房產建設來緩解。與此同時,市場對農業主產品的需求亦同時下降,價格波動由此加劇,中國農民因而面臨土地、收入的巨大壓力。

2015年2月9日,由2300多名江西、安徽和重慶籍農民工及1600多輛摩托車組成的一支返鄉「鐵騎大軍」從福建沿海外來工主要輸入地泉州、福州等地同時踏上返鄉行程。(新華社)

但印度的農村困境卻是另一種樣態,那便是連推動國家工業化都有問題。印度雖有MSP制度,但其只保證了23種農作物的價格,且在現實生活中,其實踐正如當年有名無實的土改,僅保障了6%的農作物售價,各邦之間又有農貿壁壘,多數農民僅能被迫承受區域內的大規模剝削。故在此次改革中,其展現了對市場化的極大反感,並要求政府立法徹底落實MSP制度。

此外上述現象導致農村底層極度脆弱,農村人口出生率又相對居高,無地無僱的農民數量因而飆升,貧困人口只能不斷湧向都市,最終衍生出一片片黃賭毒蔓延的貧民窟。印度的現代化進程因而卡在兩頭壓力間動彈不得:農村貧困人口眾多,耕種方式仍有「人犁」這般原始途徑,農產量增長緩慢,能供工業化提取的剩餘自然就少;城市的貧民窟一來難以化入勞動密集型產業,二來其佔據了鐵路、公路、河道旁的城市公有地,致使政府諸多工程窒礙難行,城市化與工業化可謂遭受雙重圍堵。

對中國而言,歷次改朝換代多發自農民革命,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當是立國之本,在12月28日至29日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國家主席席習近平便強調「解決三農問題是重中之重」,更提及把握糧食安全主動權、落實耕地保護制等重點;於印度來說,農業改革應是推動國家現代化的第一步,然而印度受限歷史遺留的結構障礙,這條改革之路,勢必要走得更為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