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美最高法院推翻Roe v. Wade(下):分裂將訴諸中期選舉?

撰文:外部來稿(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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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本文上半】 剖析美最高法院推翻Roe v Wade(上):法律上脆弱不堪的墮胎權

最後再說一兩句關於墮胎。那些嘗試從美國「歷史傳統」尋求對墮胎理解的人,就是在從一個醫學十分落後、孕產婦死亡率非常高的舊時代去尋求理據禁止墮胎。

我們看看歷史上的孕產婦死亡率的數字。

見上圖,一百年前,孕產婦死亡率是每10萬例出生800多例(0.8%),直到1930年代才大幅下降。

另外,和族裔有沒有關係呢?當然有關係了,肯定是有色人種/弱勢種族的死亡率高呀。

見上圖,美國黑人女性的孕產婦死亡率顯著高於白人。即便在戰後孕產婦死亡率大大下降後,黑人的死亡率仍然是女性的三倍左右(灰黑色線)。

為什麼黑人女性的孕產婦死亡率高呢?自然是因為所獲得的醫療條件差呀。

再看英格蘭和威爾士更早的數據,從1840年開始。見下圖

在19世紀中,孕產婦病死率是1~1.2%。

請問美國憲法是哪一年起草完成的?答案:1787年。

1787年的憲法起草者,腦子裏有這些概念麼?顯然沒有。在他們的腦子裏:

——孕產婦病死雖然是悲劇,但是人類生活、生存的一部分,只能坦然面對;

——人的觀念落後,本來也沒有墮胎這個選項和概念,但同樣重要的是,由於醫療條件落後,不存在安全的墮胎,使得墮胎非常危險,是導致孕產婦死亡的重要因素。基於那時的條件,為了保護孕婦,就應該限制和反對墮胎;

——女性沒有政治地位,沒有投票權,根本就沒有平等人權可言。直到1920年憲法第九修正案才確立女性的投票權。

顯然易見,18世紀末立法者所面臨的醫療水平、社會環境、倫理選擇與今天完全不同。不能機械地套用那時人類的想法去塑造現代社會。

你怎麼可能從一個18世紀末老白男人們起草的文本裏去發現支持婦女權利及墮胎權的有利訊息呢?

以及,你為什麼要從一個18世紀末老白男人們起草的文本裏去發現支持婦女權利及墮胎權的有利訊息呢?

保守派們笑了:你傻呀,就是因為從那個文本絕發現不了支持墮胎的訊息,所以我們才要回到那時的文本呀!

作為局外觀察者,我們應該清楚的是:美國保守派的這套做法,完全是逆歷史潮流的,是人類進步的敵人,也是人類文明的恥辱。

二、一些小結論及推演

1. 美國兩黨/兩派是不可能形成共識的,早就雞同鴨講,根本就不再對話了,現在無非是各自加碼,發動各自力量拼搏今年11月的中期選舉和2024年的大選

2. 拜登政府境遇非常不利,先是疫情,然後是俄烏問題,面臨能源價格、食品價格高企、通貨膨脹嚴重、經濟面臨硬着陸的嚴峻問題。拜登本人的身體狀況明顯欠佳,2024年大選盤面很不利。民主黨毫無疑問希望利用這個事情動員選民,以圖重振旗鼓。但我覺得其影響基本可以被共和黨的動員所抵消,因為共和黨/保守派看到最高法成功推翻Roe v. Wade,算是嚐到了勝利果實,可能進一步全員出動以求鞏固戰果。還要考慮,民主黨的傳統基本盤拉丁裔都是天主教背景,很多對墮胎是持負面態度的,如果民主黨圍繞墮胎議題動員「過度」,還可能自傷

3. 美國社會是完全分裂的,這個時候,憲法是不可能再被修改的,已經被徹底「石化」。這個前提下,對憲法的解釋權就演變成了最高權力。那麼:

——誰擁有最高的權力呢?當然是那些非由民選卻終身任職的大法官們。他們現在的權力已經類似於神權政治下的宗教領袖(猶太教的大拉比、基督教的教皇/大總主教、伊斯蘭教的伊瑪目之類),可以決斷國家社會的方向和命運。美國現在的體制,其實是筆者所寫的「法律神權主義」《Originalism、法律神權化及美國製度的「反動性」》,經過本案,法律神權主義」得到進一步升級和強化

——誰將受益於「法律神權主義」呢?自然是共和黨/保守派。因為「法律神權主義」是基於美國憲法文本的,而美國憲法是生活在幾個世紀之前的白男人的作品。如果把百年前的文本奉為經典,事事從中找依據,那當然有利於保守派,而非進步派。如果得不到進步主義的、與時俱進的詮釋,那美國憲法將會越來越變為一部反現代、反進步、反變革的「反動文本」

4. 本來,美國民眾對美國的政治機構已經非常不信任,最高法院的境遇其實好不了太多,但人們至少對其獨立和公正性還有一點點念想。這一把推翻Roe v. Wade,最大的受害者(casualty)其實是最高法院自己——將導致美國公眾對最高法院的信任度進一步下降。參考下圖,只有25%的美國民眾對美國最高法院還存有信任。經此一案,他們再難信任這個機構——即便對那些從這次判例裏「獲益」的保守派而言也是。大家現在都很清楚了:最高法院壓根就沒有什麼獨立性,完全就是政治和意識形態驅動的黨派性機構。不會有人再相信法官們會秉持公正了,他們都是屁股決定腦袋的人。留存在人們念頭裏,一是如何把自己的人塞到最高法院裏當終身法官,二是看有沒有辦法繞過「敵對法官」搞出來的判決結果

5.現在看來,分裂之下的美國,聯邦層面的立法基本處於癱瘓狀態,在重大問題上(尤其是不能豁免filibuster的社會/文化面問題,例如槍械控制)很難取得進展。看來看去,總統沒啥用,國會議員也沒啥用,還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最管用。但是怎麼才能把自己的大法官塞進去呢?一是要有自己的總統,二是要有自己掌控的參議院。最終,美國政治可能不知不覺演化為最終爭奪大法官席位的「代理戰爭」,一切的政治機構——包括總統和參議院——都會淪為爭奪最高法院法官席位的鬥爭工具和手段。

6.如果美國社會的總體/平均民智水平和當代一般的、典型的發達經濟體/政治體/文明體是一致的、匹配的,那就不至於在墮胎問題上顯著偏離其他國家/社會;如果這樣,那這個問題(Roe v. Wade)從一開始也就不會是個問題,因為各州早就立法保護墮胎權了。實際情況是,美國約半數的州和社會的立法都由落後的、反智的政治力量主導的——他們才是美國這些地方的真正主流,他們成功地捍衛了反墮胎或限制墮胎法案,使得婦女在地方上無從獲得權益保護,這才需要去向最高法院求援。一旦最高法院放手,將婦女「丟回」美國各州,那麼她們就只能接受美國社會的殘酷現實了。而且這些殘酷現實,也是真實的美國。

7.我們再看看美國這個國家,很大一部分社會面,對女性最基本的權利都是不尊重的,本質上將視其為生殖、生育的機器。到21世紀,仍能如此地反智,原始、反進步,反科學、視為現代的恥辱,卻把自己變為人權的「教師爺」,到處指責別國不講人權,實在是極為可笑。但看美國,確實有把黑的說成白的本事:明明反墮胎就是歧視婦女、限制婦女的基本權利,是在開婦女解放的倒車,壓制人權,卻能美化為「捍衛生命權」,弄成了胚胎生命的「維權」義舉。說白了,明明是傷害人權的事,在美國也可以別說成是捍衛人權的事。

他們對自己人(婦女、有色人種)也是這樣,對中國就不消說了。所以,無論中國怎麼做,做得再好,美國都能理直氣壯地妖魔化中國。

8.推翻Roe v. Wade案及墮胎議題一定會進一步地加速、加深、加劇美國的政治、社會分裂乃至內爆。此時,中國不僅是看客,還要做好準備:這個充滿戾氣、無法解決自己內部問題、難以團結自己人民的國家,只會把內部矛盾外部化,將衝突引向它所認定的敵對國——中國。

(完)

作者:兔主席(微信公眾號:tuzhu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