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獲提升至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非法捕獵最重可判囚十年以上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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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周五(5日)發布公告,經國務院批准後,穿山甲屬所有種即日起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提升至一級,使當前在中國自然分布的中華穿山甲,以及據文獻記載中國曾有分布的馬來穿山甲和印度穿山甲都能得到更嚴格的保護。
按照現行法律,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可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則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況特別嚴重更會被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穿山甲的數量在過去20年間銳減90%。(中新社)

據了解,中華穿山甲曾廣泛分布於長江以南17個省區市,但由於過度獵捕利用及棲息地破壞,其分布範圍不斷縮小,種群數量急劇下降,保護形勢非常嚴峻。根據在2003年發布的第一次全國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結果,中華穿山甲的分布範圍已縮減至11個省份,數量由曾經的近百萬隻跌至只有約6.4萬隻,在過去20年裡銳減90%以上。到了2008年,國家林業局的普查結果更顯示,中華穿山甲的數量僅得約2.5萬隻至4.9萬隻之間。

為加強對穿山甲的保護,中國早於2007年就嚴格禁止從野外獵捕穿山甲,及至2018年8月又全面停止商業性進口穿山甲及其制品,並通過展開專項行動等措施,加大對破壞穿山甲等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的打擊力度。惟種棲息地不斷受到干擾破壞,對濫食穿山甲懲處力度不夠等原因,穿山甲數量急劇下降趨勢至今仍然持續。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負責人在受訪時坦言,中華穿山甲此前作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與現時的保護形勢極不相符,無論從行政處罰措施,還是刑事責任認定標準上,均難以有效遏止亂捕、亂獵、濫食穿山甲等違法活動,迫切需要提升其保護級別。國家林草局高度重視穿山甲保護級別調升有關工作,為確保升級工作的科學性,在2019年就已啟動穿山甲級別調整專題研究程序。

內地海關繳獲的一批穿山甲鱗片。(中新社)

當今保育穿山甲最大難處是其藥用用途。穿山甲鱗片在中國古代就已用作入藥,穿山甲肉也被視為滋補珍品。公開資料顯示,自改革開放後,中國對穿山甲的食用和藥用需求明顯增加,但國內穿山甲數量日益減少,故在1990年以後,大量穿山甲及穿山甲鱗片從越南、緬甸、老撾等東南亞國家進入中國。當東南亞的穿山甲資源亦告枯竭後,不法分子就從非洲大量走私穿山甲到中國,對穿山甲種群造成毀滅性打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