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律師違泊後留書挑釁「若抄牌將追究責任」 交警馬上神回覆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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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位私家車車主近日在違法泊車之前,寫了一封「知會書」予交通警察,要求不要張貼罰單。海南交警隨後就在微博回應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即依法查處,海南交警已經在路上」。

據了解,這封「知會書」的書寫日期為12月1日,車主是海南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車主自稱當日受司法部門指派,辦理黑社會案件,因為法院門口車位緊張,所以暫時將車泊於路邊,並要求交警不要張貼罰單,「否則將追究其交警領導及辦事人員的責任」。

這份「知會書」在網上流傳後引發網民熱議:

「法律成你們家的了。」

「嚇得人家小心肝亂跳。」

「神一般的知會書:我在辦重要的事,你不能處罰我違章停車,否則我告你和你領導。法律面前有特權?」

「現在律師已經這麼牛了嗎?直接威脅交警,我在違章停車,你不得貼條,否則追究其交警領導及辦事人員的責任。」

對此,海南交警在周五(4日)對這輛私家車作出處罰,並在微博上傳違法停車告知單,內容為「該機動車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請於5日後持本告知單,到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靈桂大道106號接受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有網民發現罰單中的車牌號與「知會書」中的車牌號並不一致,海南交警就回應指,「他(車主)自己寫錯了」。經過核實,涉事車主承認是其本人貼的「知會書」,「知會書」所寫車牌號與律師所名稱與實際不符是其輸入錯誤。據悉,涉事車主表示接受處罰,並向海南交警及市民道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