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一男子以「免費收酒瓶」誘女環衛工回家 強奸後拋屍垃圾場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甘肅蘭州市女環衛工阿美前年6月遭強姦,更被膠紙封堵口、鼻及被人掐頸而窒息死亡,事後被棄屍於一處拆遷工地垃圾場內。警方後來調查發現,中年男子顧軍以免費收酒瓶為由騙阿美回家,姦殺對方後棄屍。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開該案一審判決書,甘肅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顧軍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事發於前年6月26日晚上,顧軍在家中喝了4支啤酒,在街上亂轉時遇到正在打掃衛生的阿美。他表示,當時喝酒後比較興奮,想叫對方回家發生性關係,若對方不同意就想強姦她。他聲稱可免費收酒瓶(可用於廢品轉賣),阿美信以為真,於是跟他回家。

顧軍供述稱,他趁阿美收拾酒瓶時,將對方推到床上要發生性關係,並向她表示可以給錢,但女方不同意。阿美不斷反抗,顧軍於是多次對她進行暴力鎮壓和語言威脅,並一共強姦5次,最終導致阿美窒息死亡。

顧軍以免費收酒瓶為由騙阿美回家,姦殺對方後棄屍。(網上圖片)

他辯解,自己知道強姦是犯罪行為,當時因酒後想與女人發生性關係,直到發現對方不反抗、雙腿已經僵硬,才知道阿美死亡。他為死者穿上褲後,將她放上一輛人力三輪車並用被褥遮蓋,再挑選一個正在拆遷、人少的區域,將阿美的屍體丟棄在一個拆遷的垃圾空地上,用一堆彩鋼板房鐵皮擋住。顧軍之後回家丟棄阿美的手機卡,處理犯罪現場。

死者家屬翌日報案,警方事後在高灘拆遷工地找到阿美屍體,並透過翻查閉路電視發現顧軍的蹤跡,最終在蘭州市城關區將他拘捕。

甘肅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顧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網上圖片)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顧軍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致被害人當場死亡,其行為構成強姦罪。顧軍基於強姦一個犯意,在強姦時為壓制被害人反抗和呼救,先後掐頸、用膠紙纏繞雙手、口鼻等暴力、脅迫行為,之後繼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致對方當場死亡。

法院指出,本案屬於強姦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應以強姦罪一罪從嚴懲處。綜合上述情節,顧軍犯強姦罪成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向死者家屬賠償經濟損失共計51854元(人民幣)。

(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