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父親被民警打死至今未受到賠償 男子被醫院索要24萬停屍費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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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駐馬店村民王賀鵬日前向內媒爆料,2003年1月21日,父親王福在河南省駐馬店市泌陽縣公安局留置期間,遭刑偵大隊警察張卓酒後毆打。兩天後,王福被帶到河南省南陽市公安局官莊派出所(現已併入南陽市公安局官莊工區分局)時突然倒地,遭久最後的民警張卓毆打後倒地不起,送醫後不治身亡。後來,張卓被判15年有期徒刑刑。

22年過去了,死者家屬未獲得分文賠償,遺體至今冷凍在南陽油田總醫院的太平間內。今年4月,醫院告知王賀鵬已產生24萬元高額停屍費,要求結清費用後領走遺體。

王賀鵬表示,該案件還沒有結束,「我們還要上訴,正在申請國家賠償,什麼都還沒有處理,這筆錢我們不會出的。」

河南駐馬店村民王賀鵬父親王福的遺體至今仍在停屍間。(網絡圖片)

王賀鵬回憶,自己最後一次見到父親,是在南陽油田總醫院的太平間,那時他剛滿6歲。父親沒有留下照片,22年過去了,王賀鵬已記不清他的樣貌。今年一通來自醫院的催款電話,再度勾起了王賀鵬深埋心底的這段悲痛記憶。

噩耗傳來時的場景,王賀鵬至今刻骨銘,「當時我在外面玩,回來之後看到我媽突然崩潰了,坐在那裡痛哭。有人告訴我,我父親沒了。」,王賀鵬說,之後他整個人都是懵的,機械地被大人們帶到醫院,匆匆見了父親最後一面。

王賀鵬原本無憂無慮的童年從此戛然而止。家裡沒了頂樑柱之後,母親只得外出打工掙錢養家。他留在村裡,輪流在親戚家中寄住。兩三年後,母親改嫁了。王賀鵬念到小學六年級便輟學了,14歲時跟著親戚到雲南昆明務工,此後一直漂泊在外。

王賀鵬稱自己也希望父親的遺體能夠早日入土為安,「但我哪裡付得起這麼高的停屍費?」,他已經向河南省多部門反映,目前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醫院方面表示,王福的停屍費要24萬多。(網絡圖片)
王賀鵬表示自己最大的心願是父親可以入土為安。

據了解,根據內地法律規定,因為涉事民警已經被判刑,王賀鵬依法可以向公安局申請刑事賠償。不成功的可以向上級覆議,再往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停屍費也應該可以向公安局申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