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兒驗眼後持續頭暈嘔吐被要求做神經科檢查 家長質疑過度診療
有家長反映,其孩子在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做散瞳驗光後出現頭痛、嘔吐等症狀,更被要求轉診神經科做一系列檢查,質疑醫院「過度診療,耽誤病情」。
醫院回應稱,經過調查,院方選擇的檢查措施基於患兒疾病,不存在醫生亂開檢查的情況,嚴格按照診療規範進行診治,不存在過度醫療。
《南方都市報》報道,有網民在山東濟寧市的問政平台發文稱,9月14日,其孩子因視力問題在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總院做散瞳驗光後,出現頭痛、眩暈和嘔吐等症狀,醫生沒有叮囑及交代注意事項,上述症狀持續到9月18日也一直沒有好轉跡象。
該網民稱,9月18日,其孩子再次前往醫院就診,當值醫生稱並非散瞳驗光才導致身體不適,「我們孩子嘔吐嚴重脫水了,大夫還讓去兒科神經科看病,做了一系列檢查」。
據其展示的檢測單據,患兒的抽血檢查和超聲檢查,結果顯示一切正常,「讓心急如焚的家長帶著孩子做無用的儀器檢查耽誤孩子病情,孩子一周都沒有去上課了」,並質疑接診醫生「過度診療」。
9月19日,涉事醫院在問政平台回覆稱,醫院已安排相關部門調查了解,患兒因「發現左眼視力差」於9月14日下午就診,接診醫師初步診斷為「屈光不正」。
依據《中國兒童睫狀肌麻痹驗光及安全用藥專家共識(2019年)》,睫狀肌麻痹驗光是兒童屈光不正檢查的必要環節;選用0.5%覆方托吡卡胺滴眼液原因為麻痹作用較弱、起效快、不良反應少、恢復快。該操作符合規範,不屬於過度醫療。
對於家長投訴患兒用藥後出現頭暈、惡心、嘔吐症狀,院方稱,目前醫院在用覆方托吡卡胺滴眼液常見不良反應為眼壓升高、視物模糊、畏光等。患兒症狀出現在用藥後離院且持續4天,不能排除其他疾患可能,並建議其兒科就診。
該醫院表示,患兒於9月18日因「頭痛、眩暈、嘔吐」到兒科門診就診,就診前已在眼科門診就診,排除相關眼科疾病,故根據患兒表現及查體情況給予相關檢查及治療。
關於醫生開出顱腦磁共振檢查,院方回應稱,患兒以「頭痛、頭暈、嘔吐」為主訴,進食後即吐,精神差,頂部頭痛,有時累及眼部,外院給予治療仍頭痛、頭暈、嘔吐、精神不好。病程中無腹痛、腹瀉。首先考慮是否存在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可能,需要完善顱腦磁共振檢查排除相關疾病。
此外,該醫院還回應了「血生化、心肌酶譜、血常規、血酮體檢查」稱,4天來患兒嘔吐頻繁、進食少、精神差、尿量少,需要排除有無隱匿感染、心肌損傷、電解質紊亂及代謝相關問題,故給予行血生化、心肌酶譜、血常規、血酮體等檢查進行評估。
至於小兒闌尾腹膜後彩超檢查,院方解釋稱,患兒進行上述檢查後未見明顯異常,病情不見好轉,雖無腹痛表現,仍需要排除有無腸道及腹部相關疾病可能,故行小兒闌尾腹膜後彩超檢查明確有無腹部包塊、腸道擴張等相關疾病。
涉事醫院表示,初步檢查該患兒血酮體輕度升高,考慮系與進食少相關,醫院給予補液、止吐等對症治療,因病程長,仍需要密切觀察患兒治療後恢復情況。「經過調查,選擇的檢查措施基於患兒疾病,不存在醫生亂開檢查的情況,嚴格按照診療規範進行診治,不存在過度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