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警車停靠150公里外山姆超市 官方:公車私用 將嚴肅處理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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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爆料稱,廣東一輛粵R牌照(清遠)的法院警車,竟出現在150公里外的廣州山姆超市停車場,司機更身穿便服,被質疑是「公車私用」,用工作時間購物。周五(26日)晚,英德市人民法院發布情況通報,確認公車私用,將依規依紀對相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通報稱,就部分網友和媒體反映該院工作人員公車私用的問題,引起社會關注,該院第一時間開展核查工作,經核實該警車為該院公務用車。9月18日上午9時34分,該院兩名工作人員從法院出發,前往廣州市花都區、番禺區送達法律文書。因下午還有其他送達任務,當日中午13時31分至15時35分,工作人員就近將警車停放在番禺海印又一城停車場,前往商場內山姆超市購買午餐(牛肉卷2份、餅乾1盒、飲料1組)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用餐後,工作人員在未著制服的情況下,駕駛警車離開停車場,繼續開展送達工作,並於當日返回單位。
該院工作人員利用公務期間的便利駕車前往超市購買私人物品,屬於公車私用,且未按規定著裝駕駛警車,違反了公務用車和警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接下來,該院將依規依紀對相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通報又稱,此事件反映出該院公務用車管理不嚴,個別工作人員紀律意識淡薄等問題。下一步,該院將深刻汲取教訓,嚴格規範公務用車管理及外出工作人員行為監管。同時,對該院工作人員在未全面調查的情況下擅自對外作出回應,造成公眾誤解,深表歉意,「衷心感謝廣大網友及媒體朋友對我院工作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