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退簽MCN公司被判賠15萬 直言:16歲瞞母簽約 真的賠不起
安徽阜陽一名19歲少女阿惠(化名)因16歲時瞞著母親與MCN公司簽約,後來退簽,近日被法院判決賠償公司15萬元(人民幣.下同)。阿惠表示,當時年少無知,偷用母親身份證和銀行卡簽約,如今面臨巨額賠償無力承擔,向媒體訴苦:「我是真的賠不起。」
據阿惠介紹,2022年11月,16歲的她背著母親,拿著母親的身份證和銀行卡,與蕪湖一家MCN公司簽訂網絡主播合同。合同約定平台收益分成50%,阿惠前期分得40%,後期分得45%,其餘歸公司。
初期,她以聊天為主的直播內容,月收入最低僅1700多元;後期轉為戶外「下單」直播,觀眾刷禮物要求主播做出相應動作,收入最高時達2萬元。
2023年底,阿惠因不滿公司分成制度,提出離開並希望在家直播,遭公司拒絕後自行退出直播公會。隨後,公司以違約為由將其告上法庭。由於更換手機號碼,阿惠未能收到法院傳票,也未看到公告,錯過一審庭審,結果直到自己準備進行勞動仲裁時,始知被判賠償15萬元。
2022年,國家多部門聯合發布《關於規範網絡直播打賞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明確要求16至18歲未成年人從事主播需經監護人同意。
阿惠表示,自己簽約時僅16歲,屬未成年人,且無穩定收入,不應被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她強調,父母離異後她隨母親生活,雖借用母親身份證和銀行卡,但母親對簽約毫不知情,因此提起上訴,「我那時候不懂事,偷拿了媽媽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公司的人和我朋友一起帶著我簽的」。
然而,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阿惠簽約時已年滿16歲,且以直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應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維持一審判賠15萬元的判決。
阿惠透露,她兩年直播總收益約20萬元,但到手僅8萬多元。她表示願意服從判決,但無力一次性支付15萬元賠款,希望對方降低金額或允許分期還款。10月22日,內媒嘗試聯繫涉事MCN公司負責人,但電話未能接通。
對此,湖北賦兮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高華提醒,MCN公司在合同制定上經驗豐富,合同條款繁多且複雜,年輕人簽約前務必謹慎。他建議,十幾頁、幾十頁的合同,現場看很難理解,最好請法律人士審閱,發現問題若無法修改,「就不要簽字」。